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十二五”期间我国将逐步迎来人均GDP5000美元时代,消费零售业将进入快速发展时期;餐饮业作为我国第三产业中传统服务性行业,其零售额已经保持连续十几年两位数快速增长,将在“十二五”期间迎来黄金发展机遇期,也将更大程度上担当拉动内需、扩大消费和吸纳就业的责任。
作为劳动密集型行业,从世界各地来看,餐饮业具有从业员工社会地位不高、员工收入微薄、员工文化素质整体不高和劳动关系稳定性差等行业特性。然而,我国餐饮业除了具有世界餐饮行业共有的行业特性外,还有大量中小餐饮企业从业者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突出现象,如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缺乏、工作时间长强度高、加班工资难发放等。2008年1月1日餐饮业迎来了更为严厉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的《劳动合同法》,不仅直接推高企业用工成本,而且也迫使企业员工管理方式顺势调整,促使整个餐饮行业劳动关系变得更加纷繁复杂。
本研究从我国餐饮行业整体劳动关系现状入手,结合真实案例和相关研究公布的数据分析总结了我国餐饮业劳动关系中的主要问题;如包括用工方式不规范、工会缺失带来员工民主参与程度低、劳动保护不足、劳动争议增加和劳动关系稳定性差:并以《劳动合同法》为视角,探讨该法的实施对餐饮业劳动关系的具体影响。本文以“《劳动合同法》在重庆餐饮行业实施情况调查问卷”为调查工具,获得重庆中小餐饮企业劳动关系现状第一手资料,并以此为支撑分析总结了重庆中小餐饮企业劳动关系问题由来的行业特性、劳动监察、员工缺乏组织支持、雇主唯利是图和法律意识淡薄等诸多原因。
最后以《劳动合同法》为视角提出加强法律宣传、探索适合餐饮业的行业工会模式、加强劳动监察、推进餐饮行业集体合同和凭借最低工资制度保障餐饮业员工收入逐年增长具体措施,以期实现餐饮业劳动关系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