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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危机频繁爆发,而传统的国家经济风险评价都未能对这一系列经济危机做出正确的预测,致使损失惨重。本文提出的出口信用保险国家经济风险评价体系是在国际经济环境的背景下以外汇收支原则建立的国家经济市场价值模型,完全符合我们对国家经济风险预测评价的要求。本文主要创新点就在于通过构建强调主权国家偿付外债能力,把国家收支平衡原则确立为国家经济风险评价的基本原则,把主权国家净外汇收入作为国家经济风险评价核心流量指标的出口信用保险国家经济风险评价体系,针对泰国和墨西哥经济危机,对泰国和墨西哥两个有代表性的国家进行出口信用保险国家经济风险评价分析,得出与以往国家经济风险评价体系不同的结论,并提出相关建议和措施。文章正文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中首先分析传统国家经济风险评价体系的缺陷并提出出口信用保险国家经济风险评价体系;第二部分中进行了出口信用保险国家经济风险评价体系的构建,并通过对泰国和墨西哥的分析说明出口信用保险国家经济风险评价体系能比较准确的反应出一个国家的经济风险,符合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需要;第三部分应用评价体系对泰国和墨西哥的国家经济风险进行了实证分析;第四部分针对我国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提出一定措施。随着我国经济日益融入世界经济竞争大潮,作为衡量一国经济发展水平、体现其参与世界经济活动能力重要标志的出口贸易,在国家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未来我国出口贸易的持续稳定发展,不仅依赖于出口产品自身技术含量、质量及性能等的不断提高,而且也离不开金融保险特别是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出口信用保险作用的充分发挥,关键在于对承保风险的控制。进入海外市场后,中国企业面临的主要风险已由经营性风险转为更复杂的国际竞争风险,在这些风险中,国家经济风险最不可预期,对企业造成的损失也最大。全球性金融危机、债务危机以及贸易摩擦等行为而引发的国家经济风险,已成为新的风险因素。本文建立的出口信用保险国家经济风险评价体系,不仅能在既定的出口信用保险风险基金下不断扩大承保规模,最大限度地发挥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国家出口发展的作用,还能够避免业务发展中出现巨额损失,确保国家风险基金安全和实现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稳健经营。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出口信用保险,保障我国出口贸易顺利发展,避免投资者、银行和出口商的风险,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应运用出口信用保险国家经济风险评价体系分析国家经济风险,正确指导中国投资者、银行和出口商的投机贸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