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城乡规划法》明确提出城市规划向城乡规划的转变,将城市和乡村纳入同一个法定规划编制体系,确立了村庄规划在规划体系中的法定地位。国家层面对村庄发展的重视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如何编制适应农村发展并能有效实施的规划是当前城乡规划领域研究的热点。在分析我国村庄规划领域的研究现状与趋势基础上,发现探讨村庄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并将之应用于村庄发展规划之中的研究,是当前村庄规划研究领域的发展方向。认为各地普遍存在的实施多轮次村庄规划现象的原因既是对村庄规划公共政策属性认识的缺位,同时也是作为公共政策的村庄规划其政策目标、政策内容、实施与保障措施的不断修正过程。作为村庄规划建设的先行地区,珠海市已积累较多的村庄规划与建设经验。因此本文以珠海市为实证,尝试以公共政策视角为切入点,系统性的对珠海市历轮村庄规划进行全景式的比较,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取得的成就,厘清规划渐进演变脉络,通过政策过程理论重点梳理珠海市幸福村居规划编制控制体系及其在实践中的应用方法,总结村庄发展提升控制管理策略,为深入认识政府职能由经济建设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型时期村庄规划的要义提供新视角及启示。首先,解析珠海市村庄的特征及存在问题,对珠海市的新农村规划、宜居村庄规划、幸福村居规划等三轮次的村庄规划,进行全景式的比较分析,明确各阶段规划解决的问题及不足。其次,以政策过程理论为主要研究逻辑,从目标的确定,政策的制定、执行、评估等环节对幸福村居规划建设进行解析和经验总结研究。最后,根据上述研究,探讨村庄规划与乡村发展的合理途径与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