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地方政府间竞争是当代中国经济与政治生活中的普遍现象。本文从地方政府竞争的一般概念出发,探讨了地方政府竞争的实质,总结了地方政府竞争的内容、形式与特征,分析了我国建国以来地方政府竞争的历史和现状,并指出了构建良性地方政府竞争秩序的一些制约因素。在此基础上笔者认为,要改善地方政府间混乱的竞争局面,必须构建良性的竞争秩序,而构建良性的地方政府竞争秩序,不仅需要中央政府的宪政秩序的规划和国家制度体系框架的建设与创新,更需要地方政府把自己的职能从经济管理领域逐渐的转向公共服务的提供上来,尤其要通过制度创新的途径来构建区域间良性的竞争秩序,规范地方政府的竞争行为。通过制度建设和创新来塑造、培育良性的地方政府间竞争秩序可以通过市场规则的形成来实现。经济秩序是社会秩序的主要内容,经济秩序的健全和完善可以为政府间竞争秩序的良性发展提高良好的发展基础以及积极的发展动力,而作为市场经济中用来约束市场主体行为的市场规则的形成是经济秩序构建的主要渠道。地方政府间竞争秩序的构建是整个经济体市场规则形成的一个部分,它和市场规则中基于企业微观层面的竞争规则的构建一起构成了市场规则形成的核心内容,因为竞争是整个市场经济高效率运转的核心机制,是市场运行的基础,有效的竞争能够保证市场经济在一个各方都认同的规则体系中高效率的运转。在我国目前的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各地方政府之间竞争的根源是各种历史和现实因素所导致的利益冲突。为了构建地方政府间良性的竞争秩序,首要的问题就是要协调好这些利益冲突,并为各地方的长远协调发展建立一种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这种合作机制在宏观上可以通过建立跨区域的政府合作的方式来实施,比如相关地方政府围绕大珠江三角洲经济圈、长江三角洲经济圈以及去年环渤海经济圈等主题的深入合作,实现或者争取实现跨区域的能源、人才、资金、科技创新等方面的共享,规制合作区域内各地方政府的权限、责任、利益划分以及财政收支转移等方面的原则,进而为整个区域经济的发展奠定良好的规则基础;从微观上来看,可以通过发展同地方资源相适应的产业集群,并通过这种产业的集聚在地域空间上的集中性的特征,发挥其规模经济效用和外部经济效用,降低区域内的交易成本,提高经济效率,改进激励方式,打造专业化的区域产业体系,同时改善科技创新的条件,加速生长率的成长,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