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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字塔股权结构下,控制权与现金流权相分离的现象普遍存在,加剧了大股东和中小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大部分国有上市公司都处于集团金字塔结构中的一环,终极控股股东除了实质控制上市公司外,还控制大量非上市公司,有动机和能力借助复杂的关联交易将上市公司资源转移至其他关联主体,攫取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如何有效抑制金字塔股权结构带来的公司治理问题,并在"专业化整合、资本化运作、产业化发展"思路指引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需要深入思考的重要课题。以市场化、盈利化,股权再分布化为导向的整体上市为解决和转化国有企业原有体制问题提供了可能,但关于整体上市的既有研究视角主要集中在整体上市的模式、交易环节存在的弊端以及交易后的市场效应等方面,尚未对整体上市的作用机理以及可能造成的经济后果进行深入研究。随着整体上市模式逐渐被监管层确立为深化国企改革的战略工具,理性、客观、全面地探究整体上市的作用机理及其经济后果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本文以2006-2012年间我国发生整体上市行为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深入探究整体上市的作用机理及产生的经济后果,围绕价值创造和价值增值的初衷,试图解答以下三个相互关联的问题:(1)整体上市是否能够缓解企业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而影响企业的经营绩效;(2)企业信息透明度以及经营绩效的变化是否进一步影响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改善公司治理水平;(3)整体上市是否有助于缓解公司融资约束,提高公司融资能力。首先,本文理论分析并实证检验了整体上市对关联交易的影响,并探究关联交易行为的变化如何进一步影响公司经营绩效。研究结果表明:(1)整体上市后企业的关联交易金额显著下降,整体上市有助于提高公司信息透明度,缓解代理问题;(2)关联交易金额(关联交易金额变化/营业收入)每降低一个单位,经行业调整的总资产收益率增加0.363个单位。说明整体上市能够降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而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这是由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关联交易的定价往往是非公允的,可能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整体上市重新构建了集团的股权关系,实现了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协同,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减少控股股东利用关联交易掏空上市公司资源的动机和渠道。其次,关于整体上市对公司治理水平的影响。本文理论分析表明,整体上市后,利益攫取动机的降低以及盈利能力的提升能得到机构投资者的认同,进而有助于提升机构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对整体上市、盈利能力与机构投资者三者之间关系的实证检验表明,整体上市导致的信息透明度以及盈利能力的提升确实会增加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且该种效应在基金类机构投资者中表现的更为明显。进一步研究表明,盈利能力对机构持股比例的作用效应并非是单一的线性关系,盈利能力对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的正向作用会随着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增加而有所降低。充分说明整体上市后关联交易的减少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进而有助于吸引以资本回报为最终目的的机构投资者,从而相应地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再次,关于整体上市对公司融资约束产生的影响。本文理论及实证研究表明,整体上市前,公司投资水平与内部现金流之间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即内部产生现金流越多,公司投资水平越高,这表明公司投资依赖于内部现金流。而整体上市后,两者虽然为正向关系,但统计上并不显著。一定程度说明整体上市后,公司融资约束得到显著缓解。最后,为考察实务中整体上市的动机及经济后果,本文选取上汽集团整体上市案例,通过案例分析方法进一步剖析整体上市的经济后果。研究发现:整体上市降低了上海汽车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规模。进一步的研究表明,关联交易的降低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关联交易总额中非市场定价的部分,这表明整体上市有助于降低控股股东利用协议定价掏空上市公司的可能性,维护了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整体上市还进一步提升了上海汽车的盈利能力、机构投资者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且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企业的偿债能力,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及融资能力。综上,本文发现整体上市有助于减少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缓解实际控制人利用关联交易"掏空"上市公司的代理问题,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整体上市完成后,上市公司业绩得到显著提升,并且得到机构投资者的认可,有助于完善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研究发现,对于既定的金融发展水平,整体上市还可以缓解公司融资约束程度,提升公司融资能力。整体上市对公司盈利性、公司治理以及融资能力的积极作用为相关监管机构大力推进整体上市深化国企改革提供了理论支撑和经验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