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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现象在我国日趋严重的发展趋势,使我国不得不寻找更有力的措施来遏制这一腐败现象的蔓延。财产公开制度在国外运行多年,获得了阳光法案的美誉,被公认为是反腐利器。我国在20多年前就已经实施了财产申报制度,但财产申报制度在我国并没有发挥出国外对其评价的应有作用。财产申报是财产公开的基础,本文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针对财产申报制度在我国发挥的似有似无的作用,试图找出真正适合我国财产公开制度的路径。本文分五大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主要是对国内外财产公开研究现状的介绍,以及本文的研究特色所在。本文的研究特色主要体现在,对国内财产公开理论空缺的研究,以及提出了较具操作性的实施财产公开的对策建议两个方面。第二部分是我国财产公开的一些基本问题的介绍。首先是对财产申报和财产公开区别的梳理,该问题是源于我国的财产申报制度在多数情况下都在回避财产公开,使本应密不可分的关系变成了各自间的独立;其次是对财产公开理论依据的探讨,主要从公共管理伦理学理论和公共权力理论两个方面论述;最后是对财产公开制度必要性的介绍,包括其反腐功效、反腐国际义务和我国民主制度的完善等方面。第三部分是对我国财产公开的现状以及推行困难原因的分析。财产申报是财产公开的基础,我国最早的财产申报源于三国时期,当代中国的财产申报从1988年开始,至今,财产申报备受全国人民关注,尽管每年断断续续都有财产公开试点的出现,但现在我国的财产公开还未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普及。面对财产公开的如此现状,本人试图从现存制度层面和文化思想层面对我国财产公开的阻力因素进行探讨。第四部分是对国内外实施财产公开制度的国家和地区的介绍,选择了为财产公开最先立法的英国,财产公开制度立法最完备的典范国家美国,曾经与我国国情相似且近年才实施财产公开制度的俄罗斯,以及港澳台地区的财产公开制度。第五部分是对我国公务员财产公开制度对策的建议。结合我国财产公开受阻原因和国外财产公开的经验教训,从财产公开推行的基础、法制化的趋势、突破点的选择以及针对财产公开的监督机制和配套设施的完善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对策。研究我国公务员财产公开制度,是顺应时代和民意要求的必然选择,也是在全球反腐背景下探讨适合我国的反腐策略。通过借鉴国内外的先进反腐理念和成果,利于推动我国的廉政建设,同时,也有利于我国民主制度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