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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不断发生的高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已成为困扰高校正常教学活动的一大难题。高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校方责任保险的介入拓宽了高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救济渠道,使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赔偿更加社会化,有利于保护受害学生合法权利,并且转移了高校的赔偿风险,提高了高校抵御风险的能力。因此,完善和推广我国高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校方责任保险有其必要性和紧迫性。
本文除了引言和结语外,共分四章:
第一章论述我国高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校方民事责任的相关法律问题。第一节界定我国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第二节论述了高校对学生的人身安全保障义务,探讨高校对学生的人身安全保障义务的标准及内容。第三节分析了高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中高校民事责任的认定,包括高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界定、高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校方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类型及赔偿范围。
第二章探究高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校方责任保险的介入对于解决高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这一难题的重大意义。第一节介绍了高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校方责任保险的法律特征及意义。第二节论证了高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校方责任保险的价值。第三节分析了高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校方责任保险与其他社会化救济途径之间的关系。
第三章梳理我国高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校方责任保险的运行现状。第一节介绍了我国高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校方责任保险的发展现状。第二节阐明了我国高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校方责任保险推广存在的障碍。
第四章提出完善我国高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校方责任保险的建议。第一节介绍了美国学校责任保险的运行模式及其借鉴意义;第二节具体提出我国高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校方责任保险的完善建议,以期校方责任保险在我国高校得到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