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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形成的规模经营推动了当代农业的产业化经营,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扮演重要角色。通过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了当地农民人均收入的稳步增长,同时当地推进了当地农业发展。作为新兴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合作社在不断发展的进程中,对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进行了全面而有效的平衡,实现了最大程度的综合利润。笔者在怒江州泸水市从事中药材的繁育、种植及推广,该地区属于全国深度贫困区,通过长期的实地观察以及走访,对深度贫困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模式及发展经验有了深刻的心得体会。在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如何结合怒江州泸水市的实际情况,既能用好国家的相关政策,又能通过合作社组织好农民、实现集中力量办事,同时又能发展集体经济,为今后的乡村振兴奠定基础,将农村组织的组织化程度进行了有效提高,与此同时合理改革了农业产业化多元经营模式,提升了当地农副产品在市场中的核心竞争力。贫困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在发展进程中也存在诸多问题,如“僵尸合作社”、成员间的利益矛盾无法得到有效平衡、非法侵占他人利益、不正当代理等现象,这类现象在深度贫困区更加明显。这主要是由合作社没有得到规范治理引起的。经过长期的实践得出合作社要想得到规范有序的长远发展,尤其在深度贫困地区的怒江,离不开政府的有效治理。作为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利益相关者之一,政府必须通过合理配置现有的资源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集体经济发展。为了实现对泸水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研究,理顺在合作社治理过程中的利益相关者,协调其关系,本文将参与合作社生产经营过程的合作社成员、领办人、客户和供应商、政府四类主体作为主要的利益相关者研究对象,希望以构建泸水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利益共同体为前提,对合作社的每个利益相关者进行分析,以分享合作社治理的利益成果,促进脱贫攻坚工作。首先,文章基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相关的理论,对利益相关者理论领域内的已有成果报告进行文献综述;然后对合作社发展过程中的主要利益相关者进行充分界定,清晰各个利益相关者在合作社发展过程中的扮演的角色以及对合作社发展过程中起到的作用,理顺各个利益主体在合作社发展中相互之间的利益关系,对可能出现的利益冲突进行充分的防范。通过实地调查,展开对怒江州泸水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现状情况调查,掌握基础数据,期望在新的领域对深度贫困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治理提供参考意见,完善合作社的结构以及运行规范,确保合作社在推动经济发展中充分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