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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伊始,我国南方地区发生了罕见的冰冻灾害,随后的五月,在四川汶川又发生了8.1级的特大地震,面对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政府的紧急措施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而且放眼全球,各种自然灾害或恐怖袭击造成的紧急状态应对,已经成为了世界各国需要面对的重大问题,这一问题涵盖了政治、经济、法律等各个方面。对于我国行政法研究而言,长期以来人们普遍把眼光放在常态下的行政法的理论和制度完善上,对于非常态下的行政法研究的较少,尤其是在紧急状态下的行政动员法治研究,不但缺乏系统的法律法规规范,甚至连概念都没有统一的意见。本文从紧急状态下行政动员的概念、特征、法律性质以及行政紧急权的特殊要求等几个方面,对于紧急状态下行政动员的法制体系进行了初步的分析,提出了建立紧急状态下行政动员法制度的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