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研究采用质的研究方法对北京大学教职工代表在教代会制度中的参与情况进行了研究和考察,运用制度理论及制度分析方法对教职工代表的参与情况进行了研究和分析,提供了高校中教师代表和非教师代表两类不同类型的教职工代表在教代会中的参与路径和代表生涯周期图及制度分析图,从“代表参与”的角度入手,解答了当前教代会制度功能未能充分发挥的深刻原因。 北京大学的教代会代表可以大致分为两类,一是未担任任何职务的普通教师代表,二是担任基层单位管理职务的教职工代表。第一类代表和第二类代表对教代会的认识和看法呈现出两种截然不同的倾向,因而二者在教代会制度中的参与也呈现出两种截然不同的参与路径。起初,教师代表基于自身主观愿望参与进教代会,并表现积极,但当慢慢发现“代表没有什么权利”,提案、建议“没有实质效果”,“我们的民主能力非常地弱”的时候,他们开始变得不积极,甚至可以说是事实上退出了对教代会的参与。而非教师代表在教代会中的参与路径和教师代表形成了较大的反差:非教师代表在教代会中的参与几乎是源于自身职务责任的被动参与;在参与过程中,这些非教师代表对学校教代会的工作总体满意;基于各种原因,部分非教师代表实际上参与到学校的教代会制度当中。在全体教职工代表中,只有那些岗位责任感较强、担任基层单位管理职务的教职工代表真正参与到教代会及学校民主管理当中,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主体——教师代表却事实上退出了在学校教代会中的参与,教师这一群体事实上被排除在教代会制度之外。两种截然不同的参与路径,反映的是教师代表和非教师代表各自长短不一的代表生涯周期。 通过制度分析可以发现,教代会制度的现实运行受到来自不同体系内不同因素的影响,于是影响到教职工代表在教代会制度中的参与,并进而影响到教代会制度“保障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权利”的功能的实现。教代会制度运行于教代会自身规则体系、大学内部学术体系以及高校中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体系之中。由于高校所处学术体系特征的相对固有而难以改变,因此,要想改变教职工代表在高校教代会制度中的参与现状,促使广大教师真正参与进教代会制度,还需从完善教代会规则体系,弱化教代会中的行政化倾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