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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务院制定的一种行政规章制度,行政审批已经渗透到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工作。如何完善行政审批制度的政府职能定位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突破口,也是转型期我国行政体制改革不可回避的重大课题之一。因此,确定政府职能的定位,理顺政府职能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关系,是彻底实施行政审批制度,使之真正适应多元化的市场经济发展的根本所在。通过学习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的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本人从行政管理实践角度出发研究我国行政审批制度中政府职能的定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认真实施行政许可法,继续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加强对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制约,着力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本文较为深入而系统地探讨了行政审批制度中的政府职能定位的理论基础,在理论与实践的基础上,阐述我国行政审批制度中政府职能定位的创新。但是在行政审批制度取得一定成就的同时在其运行当中存在很多弊端,管理职能的真空,利益共同体的不均衡等阻碍了审批改革的进程;监督职能的不健全和服务中心定位的不明确导致行政审批制度中政府职能定位缺少统一标准。进而,从某种程度上看,现行的行政审批制度限制了经济体制的发展。在“官本位”、“权力本位”根深蒂固的观念下,行政审批制度的供求关系缺失、治理机制的不均衡,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促使政府以转变其政府职能,确定政府职能定位为突破口,改善现行状态。为了更好的界定政府职能在行政审批中的定位,从政府的经济职能入手,加强政策指导职能,培育、完善市场机制,准确定位科学配置职能,改进市场监管职能。按规定的审批条件、程序实施,最大限度地方便基层、方便企业、方便群众、服务社会,遏制滥用行政审批权、徇私舞弊、谋取私利的行为,做到审批公平、合理、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