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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合约理论的基本观点出发,结合管制理论的最新发展,对会计信息披露的制度变迁、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的私人合约性、强制性会计信息披露的公共合约性、会计信息管制的边界、会计信息管制的导向、会计信息管制的模式等问题进行了研究,试图为中国会计信息管制的改革提供理论参考。全文共分九章来展开研究:
第1章,会计信息管制的文献综述。本章对会计信息管制的相关研究进行了文献综述,指出已有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会计信息管制的理论解释、会计信息管制的法律分析和会计信息管制的模式选择,同时代理理论、信号传递理论和订立私人合同是三个典型的相反观点。
第2章,会计信息管制的基础理论。本章在分析会计信息管制有关概念的基础上,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管制定义为: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管制是指,政府机构或其授权组织,采取特定的措施,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供给行为进行干预或诱导,以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同时,对博弈论、交易费用理论、合约理论等理论的基本思想进行了阐述。
第3章,会计信息披露的制度变迁:冲突与协调。本章分析了会计信息披露的制度变迁,认为会计信息披露可以通过私人合约和公共合约两种形式来实现,前者表现为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后者表现为强制性会计信息披露。这意味着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与强制性会计信息披露在本质上是特定历史条件下不同的合约选择,其披露形式上的“冲突”在合约意义上是“协调”的。如果说会计信息披露的制度变迁更多地表现为强制性会计信息披露,那么利用市场和利用政治程序的相对成本变化是其必要条件,市场的扩张则是其充分条件,而度量成本的下降则导致其制度边界的扩张。
第4章,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选择性与误导性。本章在假定经理层披露真实会计信息的前提下,证明了会计信息披露存在临界水平,这一临界水平i<,0>的存在说明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具有选择性。在放弃经理层披露真实会计信息的假定下,证明了经理层选择的会计信息披露误导水平ζ(θ)={1+γ/4γc}θ<2>+τ总是可以为正的,而投资者对公司的价值判断v(ζ)开方(ζ-τ)γc/1-γ确实会受到信息披露误导水平ζ的影响。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的选择性和误导性,使资本市场中会计信息的有效供给不足,单纯的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必然要寻求强制性会计信息披露的介入,其制度安排实际上是收益、成本和效率的权衡。
第5章,强制性会计信息披露:公共合约与管制立法。本章分析了强制性会计信息披露的公共合约性,重点讨论了管制者主导型和管制双方地位对等型的会计信息披露水平。分析表明,尽管两种情形下的管制效用水平都比最优管制总效用低,但是只要改善会计信息的成本低于改善收益的一半即cζ的条件下,即获取未披露现金流量的沉淀成本系不超过实现现金流量的实施成本系数时,会计信息管制的边界区间{W/βF,(1-ζ)F-W/(γ-ζ)F}有效区间,在这一区间内调整管制合约,可以对管制不足或者管制过度进行控制。
第7章,会计信息管制的导向:公司治理结构。本章在分析会计信息披露水平与公司治理效率关系的基础上,研究了公司治理结构机制。研究发现,引入经理层承担处罚的系数后,将出现管制缺位区间{C<,r>/2T+S,C<,r>/T+S}和效率损失区间{C<,r>/2T+S,C<,r>/T+S},当q/R+lS时还将出现会计信息欺诈风险区间(R-2c<,i>/R+lS,R/R+lS)。三个区间的性质表明,公司治理结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会计信息欺诈。中国应在充分借鉴典型国家的公司治理结构经验,结合本国实际,以公司治理为导向,改革会计信息管制模式。
第8章,会计信息管制的激励:激励供给与欺诈发现。本章总结了目前世界各国放松管制改革的理论依据,认为会计信息管制的效率背景是,私人合约成本过高而政府弥补市场失灵的成本较低,或者至少低于私人合约成本。在管制合约的设计中提供“真实披露”激励E的条件下,经理层和管制者之间存在纳什均衡(p<*>,q<*>)≡(C<,r>+E/S+L+E,I+C<,r>/λS+I+E)。就经理层而言,提供管制激励引导经理层权衡“信息欺诈”的个人风险与“真实披露”个人激励,可以抑制经理层“信息欺诈”的动机。就管制者而言,只要管制者实施“披露查处”的管制成本e低于经理层实施“信息欺诈”的违规收益I,就存在强化管制的利益空间。在管制合约的执行中要建立一种信息欺诈的发现机制。对会计报告而言,上市公司与管制者之间的精炼贝叶斯均衡为(α<,*>β<,*>≡{p<,g>/p<,b>·C<,r>/S+L-C<,r>,I+C<,r>/δS} 与Prob{b|D<,g>。αp<,b>/αp<,b>+p<,g>,这一均衡为会计信息欺诈的管制发现提供了一个机制。
第9章,会计信息管制的模式:政府协调型管制。本章首先讨论了会计信息管制的权力配置机制,基于对称信息的同时行动均衡(Q<*><,M>,Q<*><,S>)使管制者获得垄断管制效用U<,S>(Q<,M>,0)=1/4(a-c)<2>;基于非对称信息的同时行动均衡((Q<*><,M>(C<,H>),Q<*><,M>(C<,L>)),Q<*><,S>))具有特殊性,表现为占信息优势的管制者会同时考虑自己的成本和另一方的反应以调整管制战略;基于对称信息的非同时行动均衡(Q<*><,S>,R<,M>(Q<*><,S>))使得资本市场的总管制效用随之下降,结果效用在管制者之间转移。本章还讨论了会计信息管制的合作机制。如果采用触发战略,只要发生任何背离,就在以后阶段永远转到阶段博弈的纳什均衡,这样可以达成合作博弈。当δ=1/2时,可达到管制垄断供给的两面战略成为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的条件是3/8≤x/a-c≤1/2。中国会计信息管制的组织机制存在缺陷,要充分借鉴典型国家会计信息管制模式的经验,重视会计信息管制的权力配置和管制合作,采取“政府协调型管制”的改革取向。会计信息管制一直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支持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另一种观点则支持强制性会计信息披露,这两种观点之间长期存在分歧甚至争论。但是从合约的角度来看,无论是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还是强制性信息披露,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在相同的制度背景下的效率是可以等同的。也就是说,如果以社会福利最大化为目标函数,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和强制性信息披露完全可以是能相互替代的制度安排。管制合约的边界确定、设计导向、激励供给、管制管制者和执行机制等问题,无论在会计信息管制中地位如何都是极富吸引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