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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项与农业紧密相关的知识产权,地理标志与特定地域农产品品质间的密切联系决定着其内在的社会经济价值。尤其对我国这样的农业大国而言,农业产业不仅关乎九亿农民的切身利益,更关乎着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但是相较于工业领域,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还较薄弱,如何走一条适合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的优选之路是农业资源优势国家共同面对的话题。商标法为这一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条有效途径,也因此成为了当今世界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的主要方式。但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毕竟是滞后于农产品发展需求产生的,尤其在我国商标立法尚不完善,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以及农业部的认证监管体制相互冲突及相关立法混乱的现状下,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商标法保护还存在着诸多问题。本文抛开传统的保护模式之争,以地理标志商标法保护的合理性分析为切入,通过对农产品地理标志与地名商标的冲突和标志自身的淡化与通用化问题进行细致分析,以不同以往的研究视角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商标法保护问题进行了探究。最终以此为基础提出了对我国现有《商标法》的立法完善和制度协调建议,为以商标法保护为基础、其他行政监管体制相结合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体系的构建提出自己的见解。本文通过以下四部分展开论述:第一章首先对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法保护的基本理论进行了简要分析。农产品地理标志是地理标志的下位概念。地理标志的具体适用范围依各国立法而不同,除农产品以外一般还包括瓷器、丝织等传统手工业制品。但农产品是其最主要的保护对象,也最能体现地理标志的法律特性和经济价值。所以本文将研究对象限定为农产品地理标志,并依国际性条约和国内立法的相关规定对农产品的范围及其概念加以明确,继而对农产品地理标志法律保护的理论基础和经济价值进行了分析。第二章对农产品地理标志法律保护的不同模式进行了比较研究。不同保护模式的并存是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法保护研究中不可忽视的因素,也是合理周延地对其进行理论分析的前提。通过对商标法及其他保护模式的对比总结得出模式间差异对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法保护方式的借鉴意义。第三章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纳入商标法体系保护的合理性进行了系统分析。通过对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法保护的主要方式即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法律性质及相关立法的论述,从农产品地理标志的自身特性和商标法地理标志保护的优势与局限两方面综合分析了该保护方式的利弊。第四章首先对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法保护实践中农产品地理标志与地名商标的冲突以及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淡化和通用化问题进行了详细探究。以此为基础,结合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发展情况、立法现状和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障碍,从立法完善、体制融合以及具体建议三方面提出了完善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法保护的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