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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供应链的诸多问题中,收益的分配是供应链中各成员企业关心的焦点问题。供应链企业在制定收入分配决策的过程中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这些影响因素大致能概括为以下三类:市场属性、企业个体努力水平和企业间的风险管理意识。本文通过分析现实生活中决策因素,在结合国内外学者研究的基础上选取需求受价格影响、销售努力水平影响需求和引入期权价格机制三种因素对收入共享契约的协调作用进行考察。通过分别建立数学模型,主要研究了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1)需求受价格影响的收入共享契约。充分考虑供过于求与供不应求两种情形,分析需求受价格影响的时候通过引入经济学中常用的价格弹性系数和订购量因子使模型更加具体和接进现实。研究表明:当收入共享比例满足一定比例时收入共享契约模型能够有效地协调分散式二级供应链达到集中化的效果。(2)努力水平影响需求的收入共享契约。考察了传统收入共享契约的协调作用,并提出一种基于努力成本共担的收入共享新契约,最后求出努力水平影响形式为乘积和加和两种状态下的最优订购量和最优努力水平。研究表明:当收入共享比例及成本共担比例满足一定比例时,新的混合契约可以实现供应链的帕累托最优。(3)引入期权价格机制的收入共享契约。引入期权价格机制进行风险管理,分别建立了不考虑努力水平时制造商为领导者的期权式收入共享契约模型和考虑努力水平时零售商为领导者的基于期权的收入共享与成本共担契约模型。研究表明:引入期权价格机制的收入共享契约可以有效地协调分散式二级供应链达到集中化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