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表演性原则指导下的戏剧汉译研究

来源 :济南大学 | 被引量 : 2次 | 上传用户:wenzl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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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戏剧早在两千年前就已出现,作为最古老的文学艺术形式之一影响着人们的精神和生活。戏剧翻译同样享有相当长的历史,然而由于许多学者忽略了戏剧的二重性,认为戏剧翻译与散文、小说翻译无异,不必分开讨论,因此,戏剧翻译长期处于被忽视的地位,并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戏剧翻译的二重性在于,一方面,作为文学翻译的一部分,戏剧翻译本身的文学性不可忽视;另一方面,戏剧翻译终究要服务于剧本存在的价值——表演,所以采取什么样的翻译策略一直是翻译理论家争论的焦点。20世纪60年代,西方符号学和“文学转向”研究兴盛,使许多译者和学者开始重新审视戏剧翻译。其中,英国翻译理论家、文化研究学者苏珊·巴斯奈特提出的“可表演性”成为戏剧翻译理论研究的热点。虽然我国和国外许多学者各自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但都表达了要围绕着以表演为目的进行翻译的思想。通过大量研究,本文概括介绍了国内外主要戏剧翻译研究者的思想,并通过对苏珊·巴斯奈特本人的翻译思想进行述评,进而详细地阐释了构成“可表演性”的两个核心要素——“可说性”和“动作性”。为了证明“可表演性”的可实行性,本文以《哈利·波特与被诅咒的孩子》为例,详细分析了笔者在翻译过程中为了使文本可表演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并考虑到文化因素和戏剧本书的艺术因素,加入了“个性化”和“可接受性”进行分析。本文旨在为丰富戏剧翻译研究做出一点贡献,并为后续研究提供借鉴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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