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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挝的对外革新开放已经走过了30年,国民经济仍然保持了较高速度的增长。在老挝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不法经营者对消费者的侵害行为也逐渐增多,其影响的范围也逐渐扩大,而老挝现有的法律制度却难以对大规模的消费者侵害行为产生有效的震慑作用,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从世界经济发展历史来看,许多国家都经历了一段经济快速发展与大规模消费者侵害行为大量出现的时期,部分国家因此而构建了非常完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助推了国家经济更健康的发展。面对大规模消费者合法权益被侵害现象的发生,老挝能否尽快构建科学合理的法律制度,将关系到老挝经济未来能否保持健康发展。当前老挝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有一定的法律基础,比如老挝的《民事诉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但是这些法律却在大规模消费者侵害行为中没有发挥有效的作用,这也凸显了老挝法律制度存在较大的不足。为了能够更好地推动老挝社会经济发展,本文以老挝当前大规模消费者侵害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的现状为现实基础,以老挝当前的法律制度为理论分析基础,从消费者集体诉讼的角度来分析当前老挝在保护消费者方面存在的不足,并通过借鉴中国、美国和瑞典等国家在集体诉讼法律制度方面的建设成果,希望对完善老挝集体诉讼法律制度提供帮助,进而更好地维护老挝经济的发展和法制建设。
为了让广大读者能够更好地理解,本文一共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第一部分,绪论。本部分主要介绍了研究的背景和意义。着重强调了当前老挝消费者集体诉讼不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凸出了推动和完善老挝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发展的重要性。同时,也对研究存在的其他意义进行了阐述,让读者能够更为全面了解本研究的真实目的。为了让研究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本文将当前研究成果进行了梳理,从多个方面进行了简单的介绍,也让读者能够对当前的新成果有所了解,进而了解当前消费者集体诉讼研究的发展现状;
第二部分,定义消费者集体诉讼的含义,同时对消费者集体诉讼的发展历程进行简单的回顾。由于老挝对消费者集体诉讼方面的研究非常少,因此对消费者集体诉讼的定义并没有形成统一的界定,为了明确本文研究对象的具体含义,笔者以留学的中国的研究成果作为分析基础,并以此对消费者集体诉讼的具体含义进行了界定。其后,在对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出现的原因进行分析后,分全球、中国和老挝三个部分对消费者集体诉讼发展的历史进行了回顾;
第三部分,老挝消费者集体诉讼的现状及问题。老挝当前大规模消费者侵害行为时有发生,但是却很少有人提起消费者集体诉讼,针对这个问题,本文从消费者维权意识、社会组织力量、法律制度不完善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在对老挝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存在的不足方面,从实体法的理论基础、诉讼主体、救济机制、诉讼请求、诉讼费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第四部分,对其他国家在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方面的考察。为了更好地了解其他国家在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建设方面的先进做法,本文选取了中国、美国、瑞典三个国家的集体诉讼制度作为分析对象,从诉讼的价值和功能、诉讼的程序等两个大方面,介绍了三个国家在法律制度中的价值取向和目的,以及对诉讼主体资格、诉讼参与人、裁判机制、法院受理集体诉讼的规定、诉讼要件构成、诉讼费用构成等方面的不同规定。从而为完善老挝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提供了现实基础。
第五部分,对完善老挝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的建议。这一部分在以上部分的基础上,结合老挝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存在的不足,以及中国、美国和瑞典在集体诉讼制度建设方面的先进部分,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具体建议。
为了让广大读者能够更好地理解,本文一共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第一部分,绪论。本部分主要介绍了研究的背景和意义。着重强调了当前老挝消费者集体诉讼不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凸出了推动和完善老挝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发展的重要性。同时,也对研究存在的其他意义进行了阐述,让读者能够更为全面了解本研究的真实目的。为了让研究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本文将当前研究成果进行了梳理,从多个方面进行了简单的介绍,也让读者能够对当前的新成果有所了解,进而了解当前消费者集体诉讼研究的发展现状;
第二部分,定义消费者集体诉讼的含义,同时对消费者集体诉讼的发展历程进行简单的回顾。由于老挝对消费者集体诉讼方面的研究非常少,因此对消费者集体诉讼的定义并没有形成统一的界定,为了明确本文研究对象的具体含义,笔者以留学的中国的研究成果作为分析基础,并以此对消费者集体诉讼的具体含义进行了界定。其后,在对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出现的原因进行分析后,分全球、中国和老挝三个部分对消费者集体诉讼发展的历史进行了回顾;
第三部分,老挝消费者集体诉讼的现状及问题。老挝当前大规模消费者侵害行为时有发生,但是却很少有人提起消费者集体诉讼,针对这个问题,本文从消费者维权意识、社会组织力量、法律制度不完善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在对老挝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存在的不足方面,从实体法的理论基础、诉讼主体、救济机制、诉讼请求、诉讼费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第四部分,对其他国家在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方面的考察。为了更好地了解其他国家在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建设方面的先进做法,本文选取了中国、美国、瑞典三个国家的集体诉讼制度作为分析对象,从诉讼的价值和功能、诉讼的程序等两个大方面,介绍了三个国家在法律制度中的价值取向和目的,以及对诉讼主体资格、诉讼参与人、裁判机制、法院受理集体诉讼的规定、诉讼要件构成、诉讼费用构成等方面的不同规定。从而为完善老挝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提供了现实基础。
第五部分,对完善老挝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的建议。这一部分在以上部分的基础上,结合老挝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存在的不足,以及中国、美国和瑞典在集体诉讼制度建设方面的先进部分,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具体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