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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观是对与道德相关诸问题的根本看法和观点,包括道德目标、道德原则、道德范畴、道德培养等方面。约翰·斯图亚特·密尔的道德观相比较同时代的道德哲学家的道德思想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密尔的功利主义道德观克服了德性伦理与规范伦理的冲突,对于后来的规则功利主义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边沁的功利主义道德思想在密尔这里得到了修正与发展,使其具有了时代的气息,而西季威克的功利主义道德思想由此为源泉进一步加以补充和改进迎合了新的时代需求,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密尔的功利主义道德思想是连接边沁道德思想和功利主义的集大成者希季威克道德思想的桥梁。任何学者在研究功利主义时都无法绕开密尔的功利主义。因此对密尔的功利主义道德观进行系统地研究和诠释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密尔考察了道德的本质、道德的内涵和道德诸范畴。从人性的角度出发去阐释道德的本质,并将道德的本质问题置于现实社会关系中去考察,从一定程度上揭示了道德的实质;提出了相关的道德诸范畴,而且解决了边沁功利主义道德思想中将功利与公正、良心、义务等范畴相对立的状况,提出公正、义务、良心等范畴其实本身就蕴含着功利,它们与功利的关系是相统一的而非相对立的。密尔拓展了道德制裁理论的范围,将道德制裁的范畴由外部转向了内部,推崇个体道德修养,突出了良心作为一种道德范畴在其道德观中的地位,认为缺少良心作为道德制裁的内在因素,道德制裁从根本上来讲,其实用性就会遭到怀疑。密尔以人性为起点,认为人既然具有欲望又具有理性和意志,它们可以时常约束人的感性欲望,将利己的行为控制在社会和他人允许的范围内,为功利主义道德标准确立提供了前提,将社会的共同利益作为道德标准确立的基础,以行为产生的幸福的倾向作为道德标准确立的依据,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作为道德的终极目标,通过肯定个人的主体地位,将个人的自由和自我发展作为其道德观的核心组成部分。密尔强调个人自由和自我发展概念的重要性,认为一个有德性的人的追求目标应该是个人自由的充分实现与自我发展的维护。密尔将个人的幸福同个体的德性和个性的自由发展密切联系起来,将幸福理论作为其自由观的基础,将自我发展与他的幸福理论紧密联系起来,揭示了自我发展在个人实现幸福,完善自我德性方面的重要作用。密尔将社会制度作为道德目标实现的外在环境,通过制度的设计来保障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的实现。密尔的功利主义道德观形成受家庭环境,尤其是他的父亲和妻子的影响颇深,又扎根于十九世纪上半叶英国的社会环境,同时受边沁的功利主义快乐论和康德的义务论思想的影响,在功利的原理中注入了德性的因素,将德性作为一种手段与功利作为一种目的联系起来,协调了两者之间的对立与冲突,同时给予道德原则以合理的地位,认为行为正当与否要看是否违背道德原则,即由原则决定的义务的确定。密尔提出了道德观培养的方法,即通过道德教育与道德修养来促进个体道德逐渐完善,认为道德教育与修养对于培养个体健康的心态,塑造完美的品格以及形成高尚的道德境界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