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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以来,电网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工作由于受到诸多障碍因素的影响始终没有得到足够重视。目前,电力工业体制改革已经实现厂网分开,而电价制度改革尚未完成,电网企业陷入经营困境。一方面,厂网分开后,电网企业由于缺少了来自电厂的折旧和利润,自由资金将出现严重不足,无法满足新建项目资本金投入的需求;另一方面,电价制度改革进程尚未发展到建立电网输电环节电价的阶段,输电项目成本没有合理的电价回收机制。电价改革过程中,国家解决电网企业输电项目还本付息和利润问题的主要方式是调整销售电价。电网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测算的电量加价结果是国家调整销售电价的重要参考依据。在这种背景下,研究电网建设项目经济评价的理论方法及应用问题对于电网企业摆脱经营困境、解决输电项目还本付息和合理收益问题具有现实意义:电网经营企业积极开展经济评价工作,并通过经济评价测算出输电项目建成后的电量加价水平,可以为国家调整销售电价做好数据准备,从而为企业最终通过电价调整来补偿成本、取得收益创造条件。本文的研究目的是:推动电网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工作顺利开展,为电网企业摆脱经营困境创造条件。电网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评价应用工作尚未开始。目前,电网项目经济评价的理论是采用技术经济学资金时间价值理论,该理论已经形成并且是成熟可用的;电网项目经济评价的方法已经由电力工业部制定完成并于1998年颁布执行;电力行业对评价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已经通过电力基本建设程序和电力工业预算管理制度明<WP=105>确提出。虽然评价理论已经成熟、评价方法已经制定、评价要求已经提出,但是评价应用尚未开始。产生电网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应用尚未开始的原因是:评价工作受到评价目的、评价机制、评价方法等障碍因素的影响。电网公司的国有企业性质使得经济评价判断项目是否可行的目的无法实现,国家对销售电价的管制使得经济评价同步调整销售电价的目的无法实现,国有体制和电价管制成为评价的目的障碍。经济评价由设计单位技经专业独立完成,由拟建单位技经人员在可行性研究评审会上与投资估算同步审查,这种机制不能保证经济评价基础数据的可靠性和全面性,在评价人员、评价时间、评价质量上不能满足评价工作要求,成为评价的机制障碍。现行电网项目评价方法只对评价原则做出规定,即没有规定输电项目合理的利润水平,又没有说明经营期内年需销售收入应该如何计算,使得测算销售电量加价的评价目的由于缺乏可操作性而无法实现,成为评价方法障碍。开展电网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应用工作的对策建议是:重新定位评价目的、合理组建评价机构、及早制定评价细则。首先,要将现阶段电网项目经济评价目的明确定位在测算电量加价上,为国家疏导电价矛盾做好准备。其次,要组建由计划、营销、财务、技经等专业人员组成的、不受可行性研究参加人员限制的专门评价机构,专职开展评价工作。再次,要制定可操作的实施细则,调整评价原则,规定行业基准收益率,明确报表编制步骤和计算方法。现行办法规定的评价原则是:按照资本金制度的要求,从资产保值增值和电价承受能力两个方面进行综合平衡,来确定项目法人预期的资本金内部收益率指标合理的取值范围。在这种评价原则下得出的评价结论,由于缺少国家规定的行业基准收益率作为判据,无法判断收益率指标取值是否合理,评价结果只有理论计算意义,没有实际应用价值。因此,建议国家在制定实施细则时:要统一<WP=106>规定电网项目的投资回报率,明确规定以测算电量加价为评价目的,将评价原则调整为锁定资本金内部收益率反算电量加价。本文的主要成果是:首先,从企业经营角度,结合电力工业改革形势,对为什么要开展评价工作、评价工作现状如何、存在哪些障碍因素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并对应该如何开展评价工作提出了对策建议。这些观点和建议,对于电网企业理解评价工作、重视评价工作、积极开展评价工作具有帮助作用。然后,从评价操作角度,根据对策建议,以测算电量加价为评价目的,在国家统一规定了电网项目投资回报率的前提下,按照锁定投资回报率反算电量加价的评价原则,研究并编写了通用的编制步骤和计算方法,并通过评价实例说明通用方法在具体项目上如何应用。通用方法和评价实例,可以为技经人员具体完成评价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对推动和促进评价工作顺利开展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