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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使得中国与菲律宾两国无论是在政治领域,还是在经济领域的联系都日趋紧密。但与此同时,两国之间大量存在的跨国犯罪也日趋猖獗,这些犯罪对中菲两国之间的经济合作和政治安全造成了严重的破坏,侵害了中国与菲律宾的共同利益。在现阶段打击跨国犯罪所开展的刑事合作缺乏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做支撑,中菲两国的刑法典差异较大,在法律理解、对接、适用等方面上常常存在较大的争议。立足于比较法视角,对菲律宾刑法中的刑罚条文进行详细的解读,对比中国的刑罚制度探求中菲两国刑罚方面的异同,提出值得相互借鉴之处,为中国和菲律宾的刑罚完善做出理论上的说明,意图能为日后加强两国之间刑事领域的合作,联合打击跨国犯罪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除引言和结语外,正文共分为六个部分对中菲刑罚的立法沿革、刑罚类型及其具体规定进行研讨,全文近四万字。第一部分中菲刑罚立法沿革比较。纵向考察中国与菲律宾的国家发展史,将两国的历史进程划分为不同阶段,分别阐述各个阶段的刑罚立法背景和立法沿革,并对两国的刑罚立法沿革进行比较。中国与菲律宾刑罚立法沿革的发展变化,在形成模式和对先进法律思想的吸收与融合上表现出了较为鲜明的差异性,同时,又均未脱离刑罚自身整体发展的大趋势,无论是在刑罚的种类上还是在程序的适用上都有很多相似之处,说明刑罚的发展规律有普遍性。因此,中菲两国虽然历史背景不同,但在刑罚制度上存在比较的可行性。第二部分中菲刑罚特色种类比较。由于两国刑法典中主刑与附加刑规定的种类有相互交叉的部分,因此,将中国与菲律宾刑法典中规定的刑罚种类,根据刑罚所剥夺罪犯权益的性质分为生命刑、身体刑、资格刑、自由刑进行比较研究。中国与菲律宾虽然规定的刑罚种类繁多,但是,多数刑罚都可以一一对应,两国刑法典中对刑罚种类的规定多数有相似相通之处,在不能一一对应的刑罚种类里,属于菲律宾刑法独有的有守法保证、民事权利禁止和支付诉讼费用,属于我国刑法独有的有死刑的缓期执行和驱逐出境。第三部分中菲死刑比较。分别从两国对死刑存废的立场与态度,以及两国刑法典中对涉及死刑条文的规定入手,对两国的死刑制度进行比较。两国在面对世界性的废除死刑的大潮流中采取了不同的对策,促使菲律宾政府几次做出废除死刑的决定因素中,政治因素与宗教因素占主要,未充分考虑本国国情。我国政府在面对死刑废除这个问题时,真正做到了严格、审慎,不盲目冒进,不犯“左”的错误。但是,两国刑法典对死刑的适用都做了慎重的规定,严格的限制了死刑的适用对象,审慎的运用判处死刑的诉讼程序,谨慎的适用死刑。第四部分中菲财产刑比较。分别阐述了中国与菲律宾对罚金刑和没收制度的不同规定,从罚金刑在刑罚体系中的地位、罚金刑的裁量原则、罚金刑的执行方式,以及没收财产的内容上进行分析比较。在我国刑罚体系中罚金属于附加刑,同时可以独立适用;在罚金刑的裁量上我国采用了以犯罪情节为根据的原则;在罚金刑的执行方式分为一次性缴纳、分期缴纳、强制缴纳、减少甚至免除缴纳、随时追缴等多种方式。在菲律宾刑罚体系中罚金属于主刑,同时可以与重刑、矫正刑和轻刑并用;罚金刑采用了以犯罪情节与参酌犯罪人经济状况并重的适用原则;菲律宾刑法中对补充刑的规定,其在性质上属于罚金刑特别执行方式中的罚金易科自由刑。我国在财产刑的法条规定上存在较多不完善之处,与财产刑的发展趋势不相符,直至法律适用上存在漏洞,判罚难以执行。第五部分中菲自由刑与资格刑比较。分别阐述了中国与菲律宾对自由刑和资格刑的不同规定,在自由刑方面,将两国刑法典中规定的自由刑种类分为无期自由刑、有期自由刑、短期自由刑、限制自由刑分别比较;在资格刑方面,对两国刑法典中规定的资格刑的地位、种类、刑期分别进行比较。两国对于自由刑的立法规定,虽然在具体细节上有所差异,但关于自由刑的立法宗旨与目的多有相似。在我国刑罚体系中资格刑属于附加刑,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在资格刑的种类上,我国规定了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剥夺四个方面的权利,政治色彩过于浓厚,种类比较单一;在资格刑的刑期上,我国现行刑法按照所判处的主刑种类的不同一一予以规定,该规定相对合理、相对完善。在菲律宾刑罚体系中资格刑既可以作为主刑,又可以作为附加刑;在资格刑的种类上,菲律宾规定有剥夺从事某种职业或行业的权利,这是我国没有规定的;在资格刑的刑期上,菲律宾刑法典中同样有关于终身剥夺权利、有期剥夺权利的规定。第六部分我国对菲律宾刑罚的借鉴及菲律宾刑罚的不足。根据第一到五章分别对中国与菲律宾立法沿革、刑罚特色种类、死刑、财产刑、自由刑与资格刑的比较,探寻菲律宾刑法中我国可以借鉴之处,通过对比两国刑法典中刑罚条文的规定,指出菲律宾刑罚规定的不足之处。在死刑改革的道路上,采取渐进式的做法,先在立法中限制死刑,暂停死刑的司法适用,最终废除死刑。对于财产刑,将罚金刑上升为主刑、在总则中明确将犯罪人经济状况作为衡量因素、建立罚金易科自由刑制度、在完善罚金刑的基础上逐渐废除没收制度。对于资格刑,尽量减少政治因素对资格刑的影响,实行资格刑的非政治化,并且逐步丰富资格刑的种类,完善资格刑的体系。但同时菲律宾刑法典也存在不足之处,菲律宾现行刑法的很多条文不符合本土化的发展要求,还需要结合本国的政治因素、经济因素、文化因素与本国国情做适应性的调整。菲律宾《修正刑法典》中存在大量的刑事诉讼法性质的条文,立法不够准确严密,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的界限不够明确。总之,通过中菲刑罚之比较,不仅能够彼此借鉴,取长补短,而且有助于司法协助与合作,为共同打击跨国犯罪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