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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实信用原则被誉为民法的"帝王条款",新修订的民诉法第13条确立了民事诉讼领域的诚实信用原则,标志着该原则第一次在我国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存在于公法领域。然而,学界关于民事诉讼领域诚实信用原则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其能否法律化、适用主体等方面,有关诚实信用原则在司法适用的研究则相对较少。随着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的出台,对于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诉讼领域的司法适用研究应当成为当务之急。作为一项法律原则,诚实信用贯穿于整个民事诉讼过程中,参与诉讼的所有主体在诉讼中的行为都应当遵守,既包括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也包括法院、法官。诚实信用原则通过规范法官履职行为以确保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法官的职责是实践法律,实践法律就是实现正义,而法官的履职行为一旦有违诚信,可能会使个案丧失公正,导致司法信任危机,甚至对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的司法改革形成阻碍。因此,研究诚实信用原则规范法官的履职行为极为必要。正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实践现状:诚实信用原则确保法官依法公正履职实效不佳。通过简要论述了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的立法背景、内涵以及适用主体,以说明诚实信用原则规范法官履职行为以确保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为立法目的,同时通过数据及个案揭示出诚实信用原则确保法官依法公正履职实效不佳。第二部分,成因分析:诚实信用原则细化规则粗疏致使规范功能落空。本部分从法律原则发挥规范功能的一般原理出发,梳理出诚实信用原则发挥实效需要借位自由裁量制度、自由心证制度、防范突袭裁判的制度等方面的具体规则。同时,在第一部分罗列的数据、个案的基础上,分析出这些规则在诚信原则确立后,在规范法官履职行为的演进过程中,因具体规则的相关细化规则较为粗疏,并未体现诚信原则相关的新要求。第三部分,域外考察:诚信原则规范法官履职行为的实践与启示。以第二部分为出发点,重点考察域外诚实信用原则在规范法官履行行为中关于法官独立、经验法则、法官释明、法官职业操守等方面理论与实践,以得出相关启示。第四部分,对策建议:发挥诚实信用原则规范功能的路径和具体构想。结合第二部分分析发现的原因和第三部分比较考察得到的相关启示,提出完善和细化相关规则以发挥诚信原则在规范法官行为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结语在总结前文论述的基础上,结束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