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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的成立,开创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广大的劳动人民终于推翻了三座大山的压迫,成为了新中国的主人,而我国也开始了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伟大转变。新中国是在千疮百孔的基础上建立起来,中国共产党面临着经济、政治上的双重压力。可随着地位和环境的变化,党内一部分意志薄弱者开始产生骄傲自满、贪图享乐的情绪,放松了对资产阶级思想侵蚀的警惕。全国范围内出现严重的贪污、浪费现象,党政机关中也存在着各种官僚主义作风。为此,党中央采取了整党整风、三反五反等运动,大张旗鼓地开展了反腐败斗争。建国初期的运动反腐斗争大体经历了中央提出反腐目标、地方各级传达目标、人民群众参与目标三大步骤,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具有极其重要的政治、经济意义。运动反腐之所以在建国初产生如此良好的反腐效果,应该紧密联系当时的历史背景,从采取运动反腐形式的原因以及可行性出发进行认真思考。暴风骤雨似的群众运动是党领导人民推翻反动统治,取得革命胜利的法宝。在阶级矛盾占主要地位的情况下,运动可以激发群众的积极性,取得革命的胜利。新中国初期,新生政权面临内忧外患,还没有完全摆脱危机的情况下,通过动员大众来集中力量解决某个特定的政治和社会问题的运动模式依然有其存在的必要性或合理性。另外,建国初期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强大的人民群众基础,以及中央对整个运动的有力指导为运动反腐的运行提供了有利条件。运动反腐的最大特点就是发动快、见效快、能够产生巨大威慑力。建国初期,腐败类型比较单一,而且腐败的表现形式与作案手段也不太复杂。另外物质资源本身就较贫乏,腐败的空间不大。这就决定了这一阶段反腐败的领域比较单一,任务相对集中。短时期内有选择性的在某个腐败领域进行突击专项整治往往能够产生一定的功效。但运动反腐缺乏反腐长效机制,容易造成“腐败”—“运动”—“再腐败”的恶性循环。整个运动反腐过程中,法治观念淡薄,易出现“错打”、“错杀”等现象,造成社会的不稳定。社会主义建设的和平时期,阶级矛盾已不再是主要矛盾,经济建设成为整个国家的重心。把群众运动、政治运动引入到机关内部来防治腐败的方法势必影响正常的社会秩序,冲击党和政府的日常工作,还会导致极端民主化和无政府主义,结果往往事与愿违。群众运动是革命时期资源匮乏时的一种有效动员机制,并不适应于一个已经迈入常态化的社会。对于常态化社会的腐败治理必须要达到一个动态的净化状态,就得注重其规范性与长效性,而不能毕其功于一役。总之,通过对建国初运动反腐的利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一方面它与建国初的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等一系列运动的成功使得中国共产党在短短几年时间内就恢复了国民经济,稳固了政权。但另一方面治理腐败是一项具有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的任务。随着时代的变迁,运动反腐自身的特点不能适应新的国情而逐渐被摒弃。我党在未来反腐路程中,必须不断吸取以往反腐经验,从制度与法制入手,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根据新的时代条件和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改革创新精神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为实现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提供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