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展为社区银行的可行性研究——以呼伦贝尔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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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已有50多年的发展历史,目前已成为县域金融市场的主力军。国家现已明确提出在农村地区把信用社逐步办成社区性金融机构。从目前情况看,理论上我国并不存在严格意义的社区银行,但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与城市商业银行在很大程度上都具备了社区银行发展的多种特性,且未来均有向社区银行方向发展的趋势。  缺少具有说服力的数据,是影响社区银行研究的重要因素。以往社区银行研究大都集中在社区银行理论、社区银行在宏观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和宏观发展措施的研究。而对于社区银行微观层面问题的研究和尤其是对欠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发展社区银行的研究较少。本文在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内蒙古呼伦贝尔地区农村信用联社对当地经济提供的金融服务为实证,综合运用了理论研究与实践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区域经济、民族经济理论与金融理论相结合的方法,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比较国外与国内发达地区社区银行的发展经验,通过民族地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与中小经济主体的内在必然联系的研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与金融体系中其他金融机构在支持地方经济、支持中小经济实体方面的比较分析研究,进一步揭示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社区性。得出了民族地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具有一定的社区银行特性,且已具备向社区银行发展的客观条件,应充分利用现有条件,明确战略定位和市场定位,完善向社区银行发展的配套措施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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