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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我国社会的转型时期,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在带给人们物质生活富裕的同时,也急需一套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上层建筑的规范和价值系统。法律与道德作为人类社会规范的两个不同维度,是社会控制体系中的两个子系统,对矫正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行为具有重要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所带来的是人们价值的多元化,这使传统的法律与道德已经无法与社会的发展同步,法律与道德的冲突的现象开始屡见不鲜。于是在社会上出现了两种现象:一是某种行为合乎法律的要求,但其丧失了道德的评判;另外一种是某种行为是高尚道德的,但却因不合法而受到法律的惩罚。前者如“见死不救”、“挟尸索价”,后者如“大义灭亲”、用私刑惩治小偷等。关于“合法”与“合理”问题的争论,实际上反映了两种不同社会规范的内在矛盾和冲突。同时,也是法律与道德价值取向的不同所致。透过这些纷繁复杂的法律与道德冲突的现象和行为,从理论上对这些冲突进行各个层面的分析得知,导致二者冲突的原因主要有:道德与法律两种行为评价标准不一致;道德与法律所追求的价值目标存在差异;传统道德的等级观念与现代法治要求的平等观念不同;道德的义务本位与法律的权利本位的追求不同;传统道德演进与现代法律发展的不同步等等。既然法律与道德的冲突既有相互强化的的一致性,也存在种种冲突,就必须寻求在社会转型期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正确处理二者相互关系。本文认为化解法律和道德的冲突,协调二者关系的战略选择是:一是坚持法律至上的原则;二是法律及时的吸纳社会主流道德,更新自身的道德内涵;三是道德对法律进行辅助,肯定道德对法律的补充和强化作用。具体的办法包括:法律道德化,使某些法律回归道德,使法律如道德一样成为一种信仰;道德法律化,从意识层面和制度层面,使道德的精神逐渐渗透和被纳入现代法律文化中,体现法律的道德性;整合法律与道德资源,共同促进转型社会的发展,实现社会效果和司法效果。这样才能使法律与道德做到相互渗透、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互配合、相辅相成,共同担当起维护社会和谐发展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