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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企业制度改革的推动,企业管理层的报酬机制也在不断探索,政府不断出台刚性的“薪酬管制”文件限制高管的年薪,同时也严格控制官员腐败和高管高额职务消费,人们对企业高管的隐性私有收入的思考也趋于理性。在职消费是一种关键的隐性报酬形式,企业高管隐性收益的经济后果是什么?在职消费能够对企业业绩产生何种影响?薪酬管制对在职消费与企业业绩的关系是否产生影响?这些问题逐渐被学者探究。目前,我国企业中管理层一定额度的在职消费是必然存在的,当管理层的薪酬低于预期,在职消费作为一种报酬契约方式能否起到激励管理者努力工作从而提升企业业绩的作用?或者仅仅把在职消费看做严重的代理问题加以遏制,未来的薪酬结构是否以在职消费作为重要的一种方式?我们不能全面否定一种激励措施,如何制定相关政策和公司内部制度是将来研究的方向。本文以沪深两市A股的上市公司为基础,选取了 2010-2013年的公开财务报表数据,运用比较分析和实证分析方法探究了薪酬管制及其强度对在职消费与企业业绩的关系产生的影响。国有企业在职消费呈现显著“效率观”效应,而非国有企业“效率观”效应不显著。薪酬管制在激发在职消费效率作用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研究发现中央控股比地方控股国有企业的在职消费对企业业绩的效率作用更强。另外,薪酬管制强度对国有企业在职消费效率产生显著的负面影响,并且中央控股和地方控股国有企业之间存在显著区别。在职消费合理性随着薪酬管制强度增大发生改变,容易引起代理作用增强,在职消费的效率作用减弱。区别于国内对高管在职消费的否定性观点,本文的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在职消费经济表现在薪酬管制的国有企业中符合“效率观”观点,这一结论是符合经理激励机制理论的,从而避免了我国学者认同在职消费是一种激励机制,却对企业业绩存在负面作用的经济后果的矛盾。本文研究结论为我国在职消费隐性契约改革和薪酬制度改革提供一定的理论研究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