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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口的养老问题是关系社会稳定、解除农民后顾之忧、深化农村改革、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好农村人口的养老保险问题,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运作机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运作机制是指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为主体而形成的包括基金的筹集、管理、投资运营和发放在内的有机联系。其中,以基金的收缴、管理和投资运营为主体。本文从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到我国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运作机制的特点及存在的问题逐步加以论述,得出如下结论: (1) 在我国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工业开始反哺农业,城市开始反哺农村的今天,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及其机制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 (2) 国外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运作机制比较典型的有日本的“共济”制度、波兰的“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法国的“农业社会互助金”制度、德国的“农民退休”制度和瑞典的“福利型”养老保险制度等。通过对这些典型的分析,可给我们如下启示:在筹资方面,应强调国家的养老责任,尽量减轻农民个人的养老负担;在基金的管理方面,应加强对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建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尽快出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进行法制化管理;在基金的投资运营方面,应建立市场化、多渠道的基金运营机制,在保障基金安全性的前提下,提高基金运营的收益率。 (3) 我国现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运作机制的特点是:低标准起步,以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为目的;社会养老与家庭养老相结合;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采取储蓄积累形式。目前这种运作机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着以下问题:①筹资方面,存在着筹资比例不合理,导致“社会保险”名不副实、筹资标准过低,保障能力过差、自愿原则与完全积累模式相矛盾等问题;②基金的监管和投资运营方面,存在着统筹范围小、管理水平低、监督不到位、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