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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理想状态和实现前提是什么?这是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理论发展的基础性问题,相应的研究关注度不足,未做出满意回答。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实现面临哪些现实问题,需要哪些系统性的保障要素?这方面的研究还较为碎片化,相应的理论基础与实践支撑较为薄弱。有机团结理论与社会共治具有较强的契合性,对于思考社会共治的目标、社会各系统间的关系、实现条件与保障要素具有丰富的理论和现实价值。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也需要形成多元主体的有机互动系统。根据有机团结的实现要素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特征,研究构建了有机团结视角下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保障要素的初步分析框架,并选取六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代表性政策文件编码分析,验证、修缮并确立了正式分析框架。该保障要素分析框架包括主体分工要素、社会规范要素、共识达成要素、管理协作要素。研究无意于讨论我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成效,而是重点关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实现面临的现实问题,一系列食品安全典型事件提供了较佳的研究素材。研究选取了七个食品安全典型事件,基于分析框架,分别考察我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中主体分工、社会规范、共识达成、管理协作要素实现面临的现实问题。问题主要包括:(1)主体分工的问题,包括政府主体间“卸责”问题、市场主体的主体责任问题、社会主体监管参与问题,主要原因在于监管部门间的权责划分不够清晰和科学,政府全能型监管角色依然强烈;(2)社会规范的问题,包括正式制度规范和非正式规范层面的问题,主要原因是正式制度的系统性不足、市场主体和社会主体的价值规范失位;(3)共识达成的问题,包括内在目标与价值达成问题,外在宣传教育问题,主要是内在激励机制缺乏和外在宣传教育“形式化”的原因;(4)管理协作的问题,包括多元主体管理协作、管理协作手段、信息交流共享方面的问题,主要是因为多元主体间亟需协调机制,监管专业能力还不强、信息交流与共享不够。为实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中多元主体的有机团结和互动,保障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更好实现,需要从以下方面着力:(1)推动多元主体深度分工,包括政府转变全能型监管角色,强化非政府主体的监管角色,并完善监管部门内部权责协调机制;(2)加强社会规范建设,提升正式制度的战略性、系统性,完善非正式规范体系;(3)促进共治主体的共识达成,加强共治主体的利益整合,完善激励机制;完善食品安全绩效考核,保障目标一致;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促进价值认同;(4)增强社会共治的管理协作的效能,提升监管部门的综合协调能力,加强监管的科学化和专业化建设,持续推进信息交流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