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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光伏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并逐渐更多参与碳交易市场CCER机制的背景下,光伏项目的经济性逐渐成为光伏产业能否逐渐摆脱政府补贴,并依靠技术进步和市场完善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因此,探究在自愿减排机制下中国光伏项目的投资现状和投资预期,对于确定碳交易机制对中国光伏产业的影响程度,并指导中国光伏产业的长期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研究确定了影响光伏项目成本收益水平的主要影响因素(如碳交易市场价格、单位装机发电量、单位装机成本、维护成本等)及其取值,并针对分布式光伏项目及光伏电站项目分别进行了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以及度电成本的度量。研究结果发现,在当前CCER机制和光伏政策的环境下,各类光伏项目的内部收益率均超过8%,投资回收期均不超过8年,度电成本基本已下降到7元以下,但其中CCER机制带来的收益增加效用有限,主要投资收益影响因素目前依旧是政策补贴水平,但随着光伏补贴的逐渐降低和碳交易市场的逐渐完善,CCER机制对中国光伏项目带来的影响将会越来越大;研究继续利用实物期权—蒙特卡洛模拟方法,考虑到光伏产业发展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包括碳交易价格、补贴水平、初始投资成本和上网电价),就光伏产业在2018-2030年间的投资条件进行了探讨,并结合不确定因素的变动水平进行了敏感度分析,认为当前CCER机制下的碳交易对最优投资时间的影响有限,但当未来碳交易价格逐渐上升后,其对光伏项目投资的影响将会越来越大。综合来看,在当前CCER机制及光伏政策条件下,中国光伏项目的投资收益水平较为乐观、具有较好的投资经济性;考虑到政策及市场条件的不确定性,目前的投资环境无法使长期投资效益最大化,依旧无法吸引立即投资。为了吸引更多更快的市场资本、保证中国光伏产业的长久性的市场化发展,政府需要在逐渐撤出产业扶持的同时,积极建立全国统一并与全球接轨的碳交易市场,以碳交易代替或部分代替政府补贴;同时,要解决中小型光伏项目融资难的问题,促进光伏产业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