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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经济逐步与世界经济接轨,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进行海外投资,以寻求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然而,海外投资者在追求高额利润的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投资风险,特别是难以预料和无法控制的政治风险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安全和利益。针对政治风险发生的可能性,美、日、德等发达资本输出国都已经建立了一套完善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与之相比,我国的海外投资立法严重滞后,海外投资保险方面的立法更是一片空白。应尽快制定我国的《海外投资保险法》,从法律制度上为我国的海外投资保驾护航。 本文第一部分首先阐释了海外投资的涵义,并对中国海外投资的现状与发展作了介绍;第二部分从理论上对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概念、特征及其历史沿革进行了阐述与分析;第三部分就发达国家海外投资保险立法的情况作了深入的比较研究,主要对美、日、德三国的相关立法进行了分析和比较,并对其立法借鉴作出总结;第四部分从国内法和国际法两个层面说明我国海外保险立法的必要性;最后,在第五部分结合我国海外投资的具体实践及立法现状,对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应包括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设想,即应包括保险人(承保机构)、被保险人(承保对象)、保险范围(承保内容)、保险费、保险期间和保险金额、索赔及代位权等几个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