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债务人为履行辅助人负责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chenyong198966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罗马法时期,关于债的清偿规定,债务人为清偿人,但清偿人并非必须是债务人,也可由其他人代替债务人进行清偿。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分工的复杂化与细致化,交易行为愈趋频繁,导致社会主体须借助他人扩大自己交易活动,因而,使用他人为己服务已成常态。具体言之,债务人借助他人代为履行债务。但由此引发的责任也趋于复杂化,因为债务人利用他人履行债务而产生的合同责任与传统责任不同。传统责任是“过错责任原则”,要求对基于自己意志而为的行为负责,其对应“私法自治原则”要求当事人可依自己的意志决定社会关系。而使用他人履行债务的场合,债务人是对他人的行为承担责任。本文表述为“债务人为履行辅助人负责”。债务人为履行辅助人负责制度起源于罗马法,突破了近代民法个人责任原则,其体现了社会本位思想,成为民法现代化的标志之一。我国《合同法》第121条也确立了债务人为履行辅助人负责制度,但第121条的立法十分粗糙,存在诸多问题。本文对债务人为履行辅助人责任的责任性质、构成要件、我国实际情况进行分析以及与雇主责任比较,探讨了在未来民法典中如何对债务人为履行辅助人负责进行规制。全文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探讨了债务人为履行辅助人负责的理论基础。对于债务人为履行辅助人责任的责任性质,有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之分。本文认为,债务人为履行辅助人承担的责任是一种担保责任,超出了过错责任的范畴,将其视为无过错责任更合理。而债务人为履行辅助人负责的理论基础,则为合同相对性原则和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第二部分探讨了债务人为履行辅助人负责。首先,厘清履行辅助人的的类型及范围。其次,债务人为履行辅助人负责的构成要件为:一是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为履行辅助人,二是履行辅助人的行为必须是债的履行行为,三是履行辅助人须有故意或过失,四是债务人无过错,五是合同当事人之间没有免责的约定。再者,探讨了债务人为履行辅助人负责的法律效果。具体表现为债务人的责任和履行辅助人的责任两个方面。最后讨论了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对履行辅助人是否具有效力的问题。第三部分从实然的角度分析我国案例中是否存在“履行辅助人”概念,并从学说与实践中归纳出“第三人”是否包括履行辅助人。本文认为,我国关于履行辅助人的规定只有《合同法》第121条。文章从立法层面和实践层面来证明。我国《合同法》第56条规定的是“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为负担合同的一种,是以债务人担保合同履行作为合同标的的。但因为第121条只使用了“第三人”的表述,并没有说明履行辅助人的概念,也未列出具体类型,这并不能满足我国司法实践的需要,应予以完善。第四部分对比三种雇主责任的归责原则,并结合我国司法实践,在债务人为履行辅助人负责与雇主责任相竞合时,应就具体个案选择请求权的适用,并以案例分析来说明。
其他文献
随着电线电缆行业市场竞争的愈演愈烈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逐步建立与完善,加强成本管理成为企业十分关注的课题。企业的最大目标就是通过生产获得利润最大化,而要实现这一目
随着工业的飞速发展,锅炉作为重要的动力装置已在冶金、发电、化工等领域得到广泛的应用,其能耗以及安全问题成为人们研究的重点。汽包水位控制系统作为锅炉安全运行的重要组
国民性概念的分歧与不确定是阻碍国民性研究深入发展的最大障碍。对人格、人性、民族性等与国民性相类似的概念进行辨析,国民性的内涵与外延可以作出崭新的界定;一个民族的大多
近年,朝鲜频繁进行近程导弹试验和加快中远程导弹的研制及核试验进程,以提高朝鲜核导弹技术发展水平和作战能力。全面介绍了朝鲜核战略和核导弹型号,对其能力进行评估,并分析
近年来,红色旅游在国内迅速发展并引起广泛关注。在研究大量文献的基础上,从基本理论研究、宏观性研究、个案研究3个方面对红色旅游研究进行了系统介绍,基本理论研究涉及其概
宋明时期儒学理论形态从程朱理学向阳明心学的转型,道德教化的路径从"外烁型"向"内化型"的转型,对于我们今天如何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主导力有借鉴意义。阳明心学对
以封闭声腔为模型 ,在考虑流固耦合作用的基础上 ,结合流体格林函数和 Helm holtz方程及其边界条件 ,导出了各阶声压模态对应的声压振幅响应公式 ;结合结构格林函数和板的振
地源热泵系统节能量的多少不仅取决于前期的系统设计,还与后期的运行管理密切相关,本文通过对已实施的地源热泵项目进行运行情况踪测试,分析总结出地源热泵系统运行管理过程
对于在海上航行的船员而言,因各种因素而导致的疲劳问题已经变成了一个越来越严重并且亟待解决的问题。对于船员疲劳问题的预防以及控制等相关措施的意义,一方面,是航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