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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和实施宪法,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争取民主、走向共和、实现国家独立和民族复兴的美好愿望和长期追求。在近百年的历史长河中,宪法呈现了不同种类的发展路径,而最终只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宪法成为了历史舞台的主角。在这个发展过程中,虽然也曾有过曲折和坎坷,但人民民主宪法始终坚持民主性,它不同于中国以往的任何一条宪法发展路径,而是真正地代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符合中国国情,获得了最广泛的群众基础。唯物史观认为,法律是国家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会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宪法的发展历程也是这样。中国共产党领导立宪经历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初步探索,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初步运行与遭遇挫折,和改革开放以来逐步完善的发展历程,先后领导中国人民制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五四宪法》、《七五宪法》、《七八宪法》、《八二宪法》,以及在法治建设新时期,根据实践的要求领导中国人民对《八二宪法》进行了五次修改。从革命根据地时期的立宪尝试,到新中国的正式立宪以及特殊时期的曲折发展,再到现行宪法的良性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立宪的历史进程体现出了由革命纲领走向执政纲领、由阶级意志走向人民意志、由秩序为本走向以人为本、由照搬模仿走向借鉴创新的演进方向,表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立宪道路彻底摆脱了中国近代立宪的深层危机与误区,有力地解答了为何立宪、由谁立宪、怎样立宪的这一历史难题。历史深刻地启示着未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立宪的历程,所经历的艰难曲折和复杂斗争,所积淀的丰富经验和深刻教训,以及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制度创新,都是弥足珍贵的,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最可珍贵的财富,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在社会深刻变革的新时代里,中国共产党要继承和弘扬这些宝贵经验,坚持中国特色的宪制道路,树立根本大法的最高权威,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促进宪法发展的与时俱进,兑现依宪执政的政治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