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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校教师社会保障制度在计划经济时期有三个特点:一是国家为主导的单位安排。二是全面的、全方位的保障。三是运行封闭,效率低下。高校教师拥有“铁饭碗”,再加上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使得高校是相对独立的,因此高校在实施制度的过程中,只需负责本单位的教职人员即可。在市场经济时期,国家以及部分高校都开始对高校教师社会保障制度进行积极的改革探索,随着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及事业单位改革的推进,高校教师社会保障体制也发生很大变化。我国高校教师社会保障制度现下面临体制制度的困境,即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体制不顺畅、社保政策不统一的问题,同时面临实际改革的困境,即社保基金筹资渠道单一、福利过于单一化、与高校教师职业特点不匹配以及没有坚持福利的刚性增长原则等问题。通过比较研究发现,英国、美国、韩国高校教师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共同的特点,一方面高校教师社会保障都是包含在普遍性下的特殊性,另一方面,高校教师享受与公务员相等同的社会地位和优渥的经济待遇,此外,高校教师社会保障与福利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情况而不断地进行着调适与改革。目前,我国高校教师社会保障制度应该改变固有观念,树立崭新理念。高校教师社会保障体制的改革应该充分体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并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同时,高校建立和改革教师社会保障制度时还要从校情和校力出发,立足于校情和学校财务的承受能力来决定采用何种形式的保障模式,切不可超越这一基础,而盲目模仿一些国家、企业和高校的成功案例。完善规章制度,理顺管理体制。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方面,首先要积极为高校教师社会保障制度单独立法,其次要完善各项保险制度,最后要在政策上加大对高校教师社会保障的扶持力度。而在理顺管理体制方面,要坚持政事分开就要颁布相关政策文件来对各个机关部门的职责权限进行明确的界定,同时还急需将政府对社会保障的行政管理和保险事务经办业务划分开来,并分设执行单位和监督机构,以实现“政事分开”。同时,应该实现社保基金筹资的多元化。建立社会保障基金筹资的多元化渠道,需要明确政府在教育投入中的主体责任,确保落实教育经费。同时,也要进一步加强对校内社保基金的管理,进而建立健全社保基金的监督与约束机制。结合聘任制进行薪酬体制改革。在聘任制逐步深入改革的大背景下,需要采取以下两个措施来进行薪酬体制改革,首先要结合马斯洛的需求理论来建立和完善高校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其次要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主要是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这三大险种。公立高校与民办高校应采取不同的措施。公立高校与民办高校在办学性质、资金来源、教师资历等方面存在着本质的区别,因此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政府在公立高校进行教师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要监督公立高校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并结合本校的办学情况和特点来摸索改革的路径。而政府在对民办高校进行教师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要加强管理与引导,并适当给予资金方面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