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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自从条例颁布以来,已经得到了广泛的重视,目前在我们行政执法实践中也得以广泛的展开,且自上而下,引起了国务院的高度重视,那么,在司法过程中法院对待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案的基本立场又是怎样的呢?对此,尽管学界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和研究,但是司法实践却是走在了理论的前面。在笔者写这篇论文的时候,中国裁判文书网已经全国联网并公开。通过检索我们发现,公民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呼声越来越高,也有越来越多的人会将他们的需求诉以法律的途径解决。 本文第一章拟从大量的法院裁判中选取一些典型案例,将它们作为观察对象来展开讨论和研究,以求解政府信息公开一些典型问题。第二章是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行为的概述,通过对案例的实证分析,主要论述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司法审查的范围、标准及强度,重点论述了原告人资格认定的问题以及采用合理性审查的必要性。第三章是以政府信息公开司法审查的考量因素和解释技术方面的分析来讨论政府信息公开司法审查的依据。第四章分析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司法审查目前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