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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比较神经内镜下视神经管减压联合激素与单纯激素治疗原发性外伤性视神经损伤的临床疗效,探讨两种治疗方法的可行性及优、缺点,便于临床治疗中选择更合理的治疗方案,以改善疾病预后,最终降低原发性外伤性视神经损伤的的病残率,提高其生活质量。方法:以山西大医院神经外科2012年3月至2015年10月期间收治的54例原发性外伤性视神经损伤的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所有病例均符合本研究入选标准。所有手术均由具有3年以上内镜下手术经验的神经外科医师完成,将激素冲击3日治疗无效的接受手术的确定为手术联合激素组,最终有26例患者接受手术;激素治疗有效和无效的且不愿接受手术的仍继续激素治疗的确定为单纯激素组,有28例进行单纯激素治疗。对两组患者性别、年龄、视神经管是否骨折、VEP检查、是否有波幅等一般资料进行比较,确保两组资料有可比性。在治疗后1月、3月、6月、10月、12月分别对两组患者进行随访,搜集并记录患者治疗后的视力改善水平,根据无光感、光感、眼前手动、眼前数指和能见视力表(国际标准0.04及以上)5个级别进行视力评估,提高1个级别的为有效,能见视力表的为有效视力,无提高的视为无效。使用SPSS19.0统计软件对搜集到的数据进行处理,计数资料以率(%)的形式表示,其比较采用χ2检验或Fisher确切概率法;对于等级资料或者是方差不齐的计量资料,比较采用秩和检验;重复测量资料比较采用方差分析。检验水准α=0.05。结果:手术联合激素组与单纯激素组患者术前一般资料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在治疗后3-12个月的随访中,手术联合激素组中有9例最终视力较前提高,其中6例有光感,3例获得有效视力,其余17例无效,总有效率为34.6%,恢复有效视力率为11.5%。单纯激素组中有3例视力较前提高,但均未获得有效视力,仅存在光感,其余25例无效,总有效率为10.7%。对手术联合激素组和单纯激素组效果是否有差别进行X2检验P<0.05(X2=4.46),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认为治疗原发性TON内镜下视神经管减压联合激素优于单纯激素治疗。结论:对于原发性TON可先行激素冲击治疗,无效的情况下尽早对其进行视神经管减压治疗,原发性TON不是手术禁忌,内镜下视神经管减压联合激素治疗原发性TON优于单纯激素治疗,其有创伤小、愈合快、并发症小等优点,值得临床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