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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房屋拆迁是由政府规划,对拆迁范围内土地上的房屋和附属物进行拆除,再进行建设的行为。通过房屋拆迁,不仅可以改善居民的住房条件,也能对原有土地进行再开发,从而提高土地的利用价值,优化土地资源的配置,把城市建设得更好。城镇房屋拆迁是中国城镇化过程中不能回避的热点问题。近年来,由拆迁引起的各种问题不断被媒体披露,拆迁引发的各种矛盾冲突破坏了社会和谐与稳定。因此,在城镇房屋拆迁中如何避免或减少公权侵犯私权的发生,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无疑是解决矛盾冲突的良好途径。本文从城镇房屋拆迁的概念性质出发,结合国外权利保护的先进经验,以求对此类侵权问题的解决提供一些有益的思路。本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我国城镇房屋拆迁对公民权利的侵害。首先论述了城镇房屋拆迁的概念,法律性质及基本特征,认为房屋拆迁法律行为是民事行政混合行为,接着总结了我国公民在城镇房屋拆迁中被侵害的权利类型,包括公民的财产权、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公民的申诉权。第二部分分析了我国城镇房屋拆迁与公民权利保护冲突的原因,包括:立法上缺乏完善的拆迁法律,法律法规之间相互冲突;行政上行政官员保护公民权利意识淡薄,房屋拆迁程序设计不合理;司法上法院裁判受到行政机关的干涉。第三部分分析了我国城镇房屋拆迁对公民权利保护的发展,主要有:宪法修正案和物权法的明确规定;行政法规中公民权利的保护内容增多;不法侵害公民权利的行政官员被严厉惩处。第四部分从比较法的角度上介绍了美、德两国土地征用制度对公民权利的保护的先进经验。第五部分试图提出完善我国城镇房屋拆迁中公民权利保护制度的设想:建立统一完备的城镇房屋拆迁法律制度;设立正当公正的城镇房屋拆迁程序;建立公正合理的城镇房屋估价体系;建立独立权威的拆迁纠纷解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