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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购物的出现改变了人们的购物习惯,也对现有的法律制度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和挑战。020式网络团购是一种新兴的购物模式,这种购物模式使线上虚拟经济与线下实体经济相融合,给消费者带来了高性价比的商品和服务,与此同时也给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带来了难题。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虽然为网络团购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但是020式团购模式下消费者权益保护依然困难重重。文章以团购案例为出发点,阐述了020式团购的含义及特点、020式团购中的法律关系、法律责任及法律适用问题。通过对我国网络团购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的分析,提出目前我国网络团购消费者权益法律保护存在很多问题,表现为消费者知情权受到限制、后悔权难以保障和求偿权实现困难,并分析了020式团购中消费者权益需要特殊保护的必要性。电子商务起步较早的美国、欧盟、日本和澳大利亚对网络购物消费者知情权、后悔权和求偿权的保护都有相关规定,相关立法经验给我们带来一些启示,即健全法律体系、细化现有法律法规以及明确各主体权利、义务和责任。最后,对目前020式网络团购中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即在知情权保护方面,应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网络广告立法、完善信用评价体系以及加强网络交易格式合同的规制;在后悔权保护方面,应该在法律上确定后悔权、明确“七日无理由退货”中的两个“标准”、明确后悔权的适用范围以及完善退货时费用承担的规定;在求偿权保护方面,应该明确团购网站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建立有利于消费者的诉讼程序规则、健全在线争议解决机制以及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