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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功能性消化不良罗马Ⅲ和罗马Ⅱ标准及重叠肠易激综合征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消化专科门诊连续病例中符合FD罗马Ⅲ标准的患者比例比罗马Ⅱ标准的低;罗马Ⅲ标准对近3个月的症状频率和严重程度的要求比罗马Ⅱ标准严格,强调疾病的活动性和现症患者的诊断;罗马Ⅲ标准亚型间的重叠占有一定的比例;罗马Ⅲ标准排除IBS不如罗马Ⅱ标准严格,强调功能性胃肠病之间的重叠;FD重叠IBS在门诊FD患者中占有一定的比例;存在餐后饱胀不适的FD患者容易重叠IBS,且该症状的频率越高和程度越重,越易重叠IBS;仅符合PDS的患者比仅符合EPS的患者更易重叠I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