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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产生于我国经济转轨期,是地方政府发展经济建设需求与资金不足矛盾的产物。地方财权和事权从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使得地方政府事权多,财权少,错配现状加之中央政府转移支付不均衡,导致地方政府财力不足;地方政府承担大量基础建设任务,资金缺口巨大。于此同时,我国法律限制地方政府举债权限,不可以通过为企业担保举债,在这种背景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绕开法律限制,承担了地方政府融资职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在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发展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但在实际运行中,巨大的债务规模和不规范的运作酝酿着危机。2015年新《中国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行债券筹集资金,要求剥离政府融资平台的融资职能,国法(2014)43号文件明确指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债务从2015年之后不属于政府债务,地方政府不负担偿还责任。新时期下,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现有模式存在的必要性提出疑问,推动市场化运作和融资,转型后继续发挥对经济发展的作用是本文立意。本文先通过对我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基本情况分析,梳理平台存在的共性问题;然后总结国内外典型地方政府投融资模式,学习借鉴优秀做法;最后以重庆地产集团为案例,运用SWOT分析,提供转型参考,总结出个性问题,以融资平台存在的个性和共性问题为框架,结合国内外经验借鉴,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本身、地方政府、银行金融机构、中央政府四个角度,提出重庆市地产集团转型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