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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2年开始,中央一号文件连续7年提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要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实施乡村振兴过程中最为关健性的要素就是人才,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的必要条件。就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而言,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地方政府应该如何做好本职工作,履行职责,定位其职能所在,培养一支热爱农业、扎根乡村、有情怀、敢担当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促进乡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已成为一个重大研究课题。本文主要釆用文献法、调查法和统计分析法的来分析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地方政府作用,主要对以农业为主要发展动力的酒泉市肃州区进行分析。综述了国内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研究成果以及国外对职业农民培育的研究成果,由此结合肃州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现状以及政府作用的现状确定了研究重点、难点及创新点,同时形成了本文的研究思路并做出了论文的技术路线图。通过从农民到职业农民再到新型农民最后到现在的新型职业农民的演进历史和政策背景以及特征的文献梳理,本文对新型职业农民做了定义,用人力资本开发理论和新公共服务理论总结整理出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的地方政府作用,结合统计数据、年鉴资料和问卷调查情况对肃州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现状进行了分析,通过研究发现肃州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地方政府作用存在诸多问题,主要包括:角色定位不明确、宣传发动不到位、培训结构不合理、资金利用不充分、教育资源不充足和监管体制不科学六个方面的问题。根据存在的问题并结合现状和已有的研究成果,提出了对策建议,主要包括:明确地方政府角色加大宣传发动力度;优化培育结构;充分利用培育资金;扩大培育规模;健全监管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