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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的提出给中国经济发展提供了新思路,推动着传统行业的转型升级,农业作为百业之根本,与互联网必然产生交集,“互联网+农业”势必成为现代农业的主导和未来农业的发展方向。然而,相比于互联网与其他行业如火如荼的发展,“互联网+农业”的发展存在着许多的空白,目前,国内外也少有文献对“互联网+农业”进行研究,因此,对其将有更大的研究空间和价值。本文以山东省为研究区域,将“互联网+农业”发展水平作为研究对象,通过G1-犹豫模糊评价方法对其进行评价,并分析评价结果,研究结果表明:(1)根据修正的序关系分析法计算了指标权重,根据权重计算结果表明,2013年和2014年,政府支持水平所占的权重为49.856%和45.657%,在子目标层中所占比重最大。其中,基础设施建设所占比重为58.361%和51.378%,农村财政投入所占的权重为41.351%和39.936%,是准则层中比重占前二的指标。技术应用水平所占权重是18.688%和20.748%,其中农户应用水平在技术应用水平的权重是18.459%和19.786%,农业企业应用水平的权重是24.763%和25.853%,政务应用水平的权重是12.358%和13.621%,新农人发展水平的权重是19.172%和23.732%。效益水平所占的权重为31.456%和33.595%。其中,社会效益水平在效益水平的权重是32.873%和35.562%;经济效益水平在效益水平的权重是30.039%和31.628%。通过分析数据可知,政府支持水平是“互联网+农业”发展的基础;技术应用水平是“互联网+农业”发展的支撑;效益水平是“互联网+农业”发展的目标。(2)利用犹豫模糊评价方法计算出山东省“互联网+农业”的发展水平评价结果。结果表明,山东省“互联网+农业”发展水平在2013年和2014年的得分分别为0.036752185和0.042865902,在2014年的发展速度为16.63%,整体而言有所发展。但也应该认识到山东省“互联网+农业”发展仍处于初步建设阶段,当前的发展水平仍然无法满足农业的快速发展的需要。另外部分指标的发展速度较快,但是部分指标从2013年到2014年的发展速度较慢,与其他指标的发展速度并不协调。其中农户应用水平、政务应用水平、社会效益水平等准则层指标虽然有所增加,但从2013年到2014年发展速度较慢,与其他指标的发展速度不匹配。“互联网+农业”发展建设的过程应是各指标协调发展的过程,部分指标快速发展,部分指标发展缓慢,将产生发展不协调的问题。总之,山东省“互联网+农业”发展水平尚处于初始阶段,在今后的发展建设过程中,既要保证各指标快速发展,又要保证指标间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