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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组织的不公平竞争问题在发达国家比较严重,关于此问题的研究与讨论也已开展多年,甚至有几个国家还制定了比较完善应对制度;但在发展中国家,此问题并不是引起太大的关注。在中国,非营利组织的不公平竞争也现实存在,但是,中国关于非营利组织的相关法律政策相当不完善,甚至很多规定自相矛盾,对于非营利组织的不公平竞争问题的研究很少,关于此问题的解决方法更是很不完善,因此本文对此问题的讨论显得相当有必要。
本文主要从非营利组织存在不公平竞争的可能性、对引起不公平竞争问题的营业经济活动的认识及应对非营利组织不公平竞争问题的制度设计三个方面进行研究。分析表明:非营利组织的不公平竞争问题是可能的,也是现实存在的;非营利组织的不公平竞争问题是由非营利组织的经营性活动引起的,这些经营性活动依据与“慈善”宗旨的关联,可分为“相关性”经营活动与“非相关性”经营活动两类,“相关性”经营活动应得到税收优惠,而“非相关性”经营活动应与一般企业对待,许多国家都实行了非相关营业所得税条款(UBIT),而非营利组织经营活动的成本分配对UBIT的经济效用及不公平竞争问题的解决是相当关键的。经过分析,本文认为,非营利组织不公平竞争问题的解决方法关键在于处理好以下三个问题:
1、非营利组织的资格认定。
2、相关与非相关性营业活动的认定与区分。
3、非相关性营业活动所发生成本的准确分配
本文结合许多国家的制度经验并分别进行了论述。最后,在借鉴了许多国家的经验后,本文阐述了中国目前非营利组织资格认定及非营利组织经营行为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为非营利组织不公平竞争问题的解决做出了相应的制度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