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与移民冲突——咸丰同治年间苏鲁湖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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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同治年间,徐州地区铜山、沛县境内爆发了一场山东客民与铜沛土民的大争斗,双方已成“不共戴天之势”。这场土客争斗,持续十余年,土客双方残酷肆杀,跨越苏、鲁两省,穿插于太平军、捻军、幅军、长枪会匪、水套军等事件之间,影响深刻。但晚清末造,社会动荡,内忧外患,在诸多的大事件之下,这一场跨省移民、土客争斗事件被很多人所忽略。本文利用大量的清实录、档案、官书、地方志等资料,对发生在咸丰、同治年间的山东团民与铜沛土民冲突、械斗作了详细的介绍和评论,并进行了一定的理论探索。全文分为五章。 第一章主要讲述了咸丰、同治年间苏北、鲁西南地区广泛遭受自然灾害,特别是黄河泛滥,以及清政府地方权力削弱,基层社会秩序失控等情形。咸丰元年至五年,苏、鲁、豫三省发生了一系列的自然灾害,几乎无年不灾、无灾不烈,加上吏治腐败、列强掠夺、社会动荡、经济凋敝,人们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严重萎缩。一旦发生天灾,即造成严重饥荒。饥荒之后,逃亡自然而然地发生。铜、沛当地居民被迫离弃家园,逃亡避难;鲁西南的难民背井离乡,流落到铜沛境内,在新淤湖团上开荒耕种,安家立业。 第二章具体描述了山东客民与铜沛土民之间冲突、争斗、械斗,最终发展到水火不容的经过及其原因。在这一章中包含了土客争斗的时间、空间,双方的残杀与报复性残杀,控告与反控告,申诉、京控及清廷的重视,以及地方官对土客之争的政策。土客争斗的原因包括经济利益的冲突,风俗习惯的差异,语言歧视以及政治权力的争夺四方面内容。 第三章主要讲述了曾国藩以及江苏、山东巡抚协调处理湖团去留的过程。包括如何确立良团在铜沛的正式法定地位,如何安置驱逐回山东本籍湖团,如何分配王、刁两湖团垦荒地亩,以及孔府祀田的处理等等。 第四章讲述了湖团一案的尾音,包括清政府以及民国政府对新涸湖田以及地方秩序的控制。清末至民国时期、直至新中国时期,土客双方依然存在着摩擦与封锁情形,但逐渐双方趋于和解,直至融合等经过。 第五章主要从理论方面探讨湖团一案。主要讲述了湖团内部士绅如何塑造、确立自身权威,以及如何与土著居民相互整合的过程,对于我们如何处理现实中的移民群体的安置与整合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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