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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写作的主要目的在于:1、突出深入研究马克思和恩格斯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之重要理论意义及其不可撼动的马克思哲学理论灯塔之地位;2、尽可能挖掘《德意志意识形态》在各个层次上体现的分工与个性理论,并应用该理论进行思想史与多重哲学层面的论证,由此指出马克思分工与个性理论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重要理论地位,希望借此引起学术界在研究《德意志意识形态》过程中对该问题应予以的必要关注。本文第一部分绪论说明为何要对《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分工与个性理论进行研究以及研究的方法,第二部分采取分中有合的论述方式,对分工与个性理论进行历史考察,在该部分分工一节仅引出分工与个人的一般理论分析,并不过多涉及个性问题,其目的在于为该章第二节个性理论的说明进行理论铺垫,从而能够形成从个人到个性的理论转合。本文第三部分第一节思想史批判从目前学术界少有论及的角度分别说明《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1、分工与个性理论对黑格尔的批判,主要以黑格尔主奴关系理论为突破口;2、分工与个性理论对费尔巴哈思想的批判,指出费尔巴哈的类概念同黑格尔“生命矛盾性”理论之间的继承与发展关系;3、分工与个性理论对施蒂纳极端“唯我论”的剖析,以及指出学术界鲜有论及的施蒂纳同费尔巴哈之间所存在的具体联系与区别。该部分第二节基于思想史批判基础上的分工与个性理论之哲学阐明部分分别提出的新观点包括:1、从分工与个性角度说明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表达的主客体关系问题;2、《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个性的实践性以及马克思实践观的分工概念;3、从分工与个性角度说明的辩证法主体性在《德意志形态》中的固有表现;4、从分工与个性角度提出异化总体根源的新观点;5、从分工与个性角度对目前国内鲜有论及的阶级斗争理论的新解析。在本章第三节主要是对未来分工与个性发展的展望。本文的最后部分分别就该理论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进行了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