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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频频倡导并不断丰富的一个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十九大报告更是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之一进行全面系统地阐述,由此把“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提升到了全新的境界。作为一种跨越国界、种族、霸权和意识形态的新型国际关系理念,“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自提出以来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并在世界范围内引起强烈反响。“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引领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一面重要旗帜。从生成基础来看,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思想、中国优秀传统“和合”文化、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和平外交思想以及西方政治哲学中的国际主义理念是习近平“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生成的理论渊源;而世界历史发展与变革潮流的客观要求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目标诉求是习近平“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生成的时代背景。就主要内容而言,习近平“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由基本内涵和理论要义两个部分构成。其中,作为基石的“利益共同体”、作为导向的“价值共同体”、作为保障的“责任共同体”以及作为升华的“命运共同体”构成了“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基本内涵;相互尊重、平等相待的新型权力观,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新型利益观,义利相兼、以义为先的正确义利观,和而不同、兼容并蓄的新型文明观以及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构成了“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理论要义。对当代价值来说,一方面,习近平“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有利于丰富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理论与实践,向世界传播和弘扬中国优秀文化和价值,为我国和平崛营造健康有利的外部环境,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另一方面,习近平“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是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理论武器,有利于推动各国协同应对日益严峻的全球问题和助推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合理建构,堪称维护世界和平稳定发展的中国方案。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是基本前提,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是必要条件,坚持包容的文明观是牢固纽带,坚持全新的安全观是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