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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4日,重庆市成立农村土地交易所,在全国首创了地票制度。地票制度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重庆市政府不仅想通过地票制度与户籍改革制度绑定来加速重庆城市化的进程,而且想把这个制度推广到全国。本文的主线是以解构地票制度为视角,探究土地违法现象的根源在于现行的土地管理体制。本文的最终目的是通过解构地票制度,为推动土地管理体制改革提出路径和建议。本文从结构上共分为四章。第一章说明地票制度的孕育背景。首先是由于中国土地问题上事实与规范之间的差距事实上伤害了土地法律本身的尊严。一方面中国通过土地的数量管制和用途管制构建了一整套堪称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管理政策。而另一方面农村建设用地直接入市的冲动、宅基地自由流转的社会现实凸显着法律和现实的差距。其次,城市建设用地指标的供不应求和农村建设用地的普遍低效使得二者之间发生了交易的可能性。再次,重庆市的城乡统筹试点改革为地票制度的开展试点提供了区域土壤。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地票制度正式在重庆诞生了第二章详述了地票制度的现状。在阐明了地票问题的含义、运行后,说明了地票交易的原型。地票制度并不是完全的创新形式,其原型早就在实践中存在了。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起步,江浙地区早就存在类似的指标交易了,只是没有像地票制度一样,将指标证券化并提供一个交易平台而已。本章还简要介绍了地票制度的立法现状和发展情况。第三章对地票制度进行了正当性分析。首先利用经济学中的帕累托最优理论、级差地租理论和不动产证券化理论来阐述地票制度具备经济合理性。地票制度通过释放城市区位级差地租,将之打包证券化,实现了一次帕累托最优的改进。从经济学上证明了地票制度符合经济规律,具备合理性。在经济合理性的基础之上,又从法学理论上论证了地票制度的正当性。第四章阐述地票制度的价值、问题及完善。首先论述了地票制度存在的现有价值和长远价值。但同时指出,地票制度并不是完美的,存在很多有待解决的问题。最后,本章对地票制度的发展提出了完善的建议。在上述分析之后,本文得出了以下结论:应当在对现有的地票制度进行完善的基础之上,等待时机成熟,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地票制度,以期在更广泛的地域范围内释放级差地租,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与此同时,应当以地票制度为契机,创设有中国特色的农地发展权制度,有步骤地开展土地管理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