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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既具有作为个人成长生活场所的私人属性,也具有作为重要的社会功能实现载体的公共属性。家庭的健康发展关系到国家的健康发展。随着社会结构的转型,家庭内外功能的实现遇到许多障碍。对于家庭面临的普遍性问题,单纯靠家庭自身努力已经不能很好的解决,需要靠外部力量的支持帮助。因此二十世纪以来,世界各国普遍以加强对家庭的福利保障,支持家庭健康发展为导向,积极承担家庭发展的政府责任,制定家庭发展法律,实施形式多样的家庭发展政策。根据国外家庭发展法实践,其与婚姻家庭法的区别主要在于:传统婚姻家庭法属于民法范畴,主要调整家庭成员间身份财产关系,解决家庭关系的产生存续消灭等;而家庭发展法主要调整的是国家在对家庭提供支持,承担家庭发展政府责任过程中的社会保障关系,目的在于解决即家庭发展“好不好”的问题。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国外家庭发展法已经积累了较多的实践经验。近年来家庭发展问题在我国也越来越得到关注,党中央明确提出要建设中国特色的家庭发展政策体系。然而目前相关政策实施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集中体现在缺乏系统法律规范的保障和指引,导致措施分散、目标模糊、理念落后、部门职责不清,让政策的实际效果受到影响。建设中国特色家庭发展政策体系作为党中央在家庭发展领域的重大决策部署,一方面需要遵循法治原则,在宪法法律规定的框架内实施,另一方面本身也需要转化为国家法律法规以得到更好的落实,因此从家庭发展视角完善相关法律规范就成为政策顺利落地见效的重要基础。本文通过对我国家庭发展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梳理,对照国内外实践经验,阐释完善家庭发展法对确保家庭发展政策落地见效的重要意义,同时结合我国社会整体发展现状,论证完善家庭发展法体系的条件已经具备。在此基础上初步建议以家庭发展的视角,以家庭发展权为核心,完善目前我国家庭发展领域的法律规范,首先研究制定总纲性质的《家庭发展法通则》,然后以其为纲领指引,逐步形成系统协调的家庭发展法律体系,并建议设立法定的家庭发展专门职能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