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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机是一种由正常状态突然失序转而陷入危难的紧迫形势。公共危机的产生是一种影响社会正常运转,且对公众的生命、财产以及环境等造成威胁、损害。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公共危机的突发超出了政府常态化的处置能力,迫使政府和社会采取精细且高效的危机治理工具。作为公共危机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然灾害型公共危机的发生同样具有突发和毁灭的性质。自然灾害型公共危机事件主要包括洪水、泥石流、地震、台风、海啸等突发性灾害,因自然界的不可抗力导致,往往难以预测。它衍生的次生灾害不仅造成经济和社会损失,而且造成民众心理上的恐慌乃至社会秩序混乱。总体来看,公共危机具有突发性、紧迫性、社会性和可转化性,是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突出问题,它会对整个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产生巨大的影响,并且造成相当大的损害,成为政府不可避免的重大挑战。 整体性治理理论瞄准传统官僚制条块分割的弊端,力主破解新公共管理视域下政府治理“碎片化”的难题,提出了整合、协调、联合,强调多元主体的合作机制。整体性治理理论与公共危机的处置在治理理念、治理主体和治理结构三个层面相契合。而整体性治理突出强调的是整合治理效应,追求的是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的统一。在一定程度上,公共危机的整体性治理摈弃了传统官僚制的科层压力,实现了公共危机处置的高效性与公共性价值,着力对协调机制、整合机制和信任机制的建构,实现跨机构、跨部门的整体性运作。从治理结构来看,整体性治理指导下的公共危机处置更加强调“源头预防、过程预警、应急处置、善后修复”的全流程治理结构。整体性治理理论为公共危机处置的无缝隙政府和前瞻性政府的治理理念提供理论铺垫。因此,整体性治理理论为公共危机的高效处置指明了方向,它利用当前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共享资源,改变由原来单一的政府主体推行至多主体协同,运用了治理层级、治理功能和公私部门的整合手段,从各自独立到相互协调、补充,其核心特征是以群众需求为导向,通过责任、信任、信息等功能要素,实现跨部门、跨组织的有效协同,共同抵御危机事件,从而推动回应公众诉求的高效政府建设。 新乡市“7.09”特大暴雨就是典型的自然灾害型公共危机,由于政府危机意识淡薄,忽视了对公共危机的防范。政府各部门之间治理协调的不畅,缺乏跨区域公共危机的治理机制。同时,各级政府间、政府部门间、政府与各方社会力量以及民众间缺乏信息沟通机制,导致危机信息沟通不畅,弱化了危机的整体性治理能力。因此,要以整体性治理理论为指导,加强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各方有序的合作,以及民众自觉参与,做到公共治理结构的优化和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建立全面且灵活的信息共享机制,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减少灾害损失,赢得民众更多的支持和信任,进而提升政府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