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医疗救助制度是一国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国医疗保障制度的最后一道“安全网”。它的功能在于为无经济能力进行治疗的患病公民提供医疗服务,保证困难患病公民的医疗可及性,促进并维护社会公平。在法律性质上,医疗救助行为是行政给付行为,医疗救助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即社会权,同时,医疗救助又是政府的义务。就研究现状来说,我国关于行政给付的研究较少,再加上我国的医疗救助制度建设起步较晚,目前还没有形成完善的制度,因此鲜有关于医疗救助的性质的探讨,即使有医疗救助方面的论文或者著作,也是从国家医疗体制改革和公共卫生事业方面来探讨的。
因此,为了弥补研究的欠缺,作者从法律的角度对医疗救助行为进行了料浅的研究。首先,作者明确了医疗救助的概念及与相关概念的区别,追溯了医疗救助制度的发展历程,说明了医疗救助行为的理论基础,总结了医疗救助的法律特征和原则。其次,对我国医疗救助制度的现状进行了介绍,并对医疗救助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概括。再次,作者介绍了几个有代表性的国家的医疗救助制度,这些国家有发达国家,也有发展中国家,以期对我国的医疗救助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有所启示。最后,针对我国医疗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措施。笔者希望通过此文,将医疗救助行为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强调医疗救助的基本人权性质,通过相关部门的立法,使医疗救助行为在法律的框架内运行。希望我国的医疗救助制度能够不断完善,使患病公民不因经济困难放弃治疗,切实保障公民的生命健康。
写作此文,笔者运用了多种研究方法,包括文献研究的方法、比较研究的方法、实证研究的方法、历史的方法以及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