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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创造了奇迹,最为突出的表现有:一是我国发展成为第二大经济体;二是建立起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发展道路。然而,在我国经济发展取得巨大成功的同时,也存在一系列长期未获得解决的问题,信用缺失恐怕就是其中较为突出的问题之一,构建优良的信用体系与信用关系已成为我国经济保持持续健康发展所面临的重大核心课题。信用评价作为构建完善的信用体系与信用关系的逻辑起点,它是对市场稳固性的客观描述与度量,可是在信用评价过程中,被评价主体的异质性往往导致一些与信用有关的重要因素(通常是非财务因素)被忽略,当这些因素有利于被评价主体保持信用时,便产生了信用增级问题。本文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微观经济主体构成,试图从法人治理结构的角度来探讨不同层级国有企业的信用增级理论与方法,以期对国有企业信用给出一个真实、客观、科学合理的评价。本文在对国内外相关研究进行系统梳理的基础上,通过对现有企业信用风险评估模型适用性的剖析,结合我国国有企业的特殊性质以及法人治理结构与国家行政治理结构的特点,对影响我国国有企业信用风险的因素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寻求到与我国国有企业信用风险评价相适应的模型。据此,本文进一步根据不同层级国有企业信用评价背后的政府信用差异,从理论上探讨了国有企业的信用增级方法,同时以我国相关实际数据为样本,利用实证分析的方法对我国中央企业、省级国有企业和省级以下地方国有企业的信用增级进行了研究,并运用案例分析法,验证了不同层级国有企业信用增级结果的有效性。研究结果表明,我国国有企业的政府背书明显降低了它的信用风险,对国有企业的信用评价必须给予相应的增级,增级的程度在不同层级的国有企业有显著的差异,呈现为自上而下的非线性递减状态,中央政府所属企业增级系数为1.4189,省级国有企业的增级系数为1.0982,省级以下地方国有企业的增级系数为1.0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