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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世纪30年代,Means和Berle在其《现代公司和私有财产》一书中,提出著名的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理论以来,公司治理一直是企业经济学关心的核心问题。传统的“股东至上主义”根据风险收益匹配的原则,认为股东理应享有企业的所有权,即企业的目标是股东利益最大化。但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国际竞争的日益激烈以及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以企业为核心的社会经济系统面临一次巨大的飞跃,其基本标志就是以信息技术、知识积累、知识共享和网络化为特征的组织的兴起。投入企业的各种资源的稀缺性发生了相对转移,公司治理面临一系列新的矛盾。主要表现在向企业投入了各种专用性资产的多元利益主体要求参与公司治理,分享企业所有权;多元利益主体的利益冲突与协调;联合决策过程中出现的效率障碍;多项目选择的优化以及联合收益如何分配等问题。所以,探询这些新矛盾的本质以及如何解决这些新矛盾就成为本文的主要理论尝试和研究重点所在。同时,我国国有企业治理改革的深化及其成效的实现事实上归根结底是一个关于中国国有企业治理模式的选择及其构建问题。基于此,本文试图通过对多元利益主体共同治理理论的研究为国有企业治理模式创新提出一些参考建议。 本文首先通过对企业产权契约理论的批判性回顾和逻辑性推导,认为企业是一系列不完全产权契约的联合体。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环境和投入企业的专用性资产稀缺性的不断变化,企业所有权边际不断的调整,企业契约主体实现了向治理主体的转变。通过对各种公司治理模式的比较分析,揭示了公司治理结构创新趋势是从一元治理到多元利益主体共同治理。 接着,文章从企业是“所有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一系列多边契约”的观点出发,认为这一组契约的主体包括管理者、雇员、所有者、供应商、客户及社区等多元参与者。然后,将多元化的利益主体抽象为理性经济人,从有效监控成本和收益、制度性安排、社会文化传统等角度对其行为进行了分析,发现他们的利益要求之间存在冲突。既然有利益冲突,那就要设计一种机制来协调、消除这些冲突,以合作代替冲突。论文认为企业作为一种财富创造和分配的有效机制,更多依赖的是多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