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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以它自身准点舒适、安全可靠、容量大、速度高等特征成为居民出行首要选择的交通方式之一。轨道交通在我国城市交通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特别是国家“十二五”规划后,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进入到跨越式阶段,不少城市轨道交通进入网络化运营,但就目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情况来看,运营事故、故障频发,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没有得到充分保障。所以,论文以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政府监管为研究对象,为相关部门监督管理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提供依据。在对广州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政府监管相关法规、制度和运行体制机制进行论述的基础上,发现目前广州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政府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包括:安全监管多方并存、安全标准不统一、过程监管存在不足、安全监管技术、方法和手段落后和安全监管依据缺乏监管法规与标准体系支撑,导致存在问题原因包括:监管缺乏独立性和公正性、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政府监管法律法规不完善、监管理念落后影响监管效果和现有的监管体制难以满足监管要求。最后,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监管的独立性、完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政府监管法规与标准体系、转变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政府监管的理念和完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政府监管体制等方面提出完善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政府监管对策。通过本文的研究,为进一步提高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政府监管水平,更好的适应市场化进程的需要,应当从转变政府监管理念,确立独立的监管主体,完善监管法律制度,优化监管手段和方式,加强对监管机构的监督入手,使政府监管发挥应有的作用。